6月30日,县残联为我辖区6户重度精神、智力、肢体残疾人残疾人家庭发放了2014年“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
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主要是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资助。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必须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无收入且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今年加依勒玛街社区共有6户残疾人家庭得到该项目资助,,每户1500元。为确保补贴款真正发放到残疾人手中,必须家人陪同本人除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的有家人或亲属代领县残联工作人员与残疾人当面核对,由于许多重残人员生活无法自理,他们的监护人要照顾他们出门不方便等情况,残联的工作人员对主动进行了上门服务,将补贴送到重残人员的家中,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有效缓解了辖区重度贫困残疾人的家庭负担,改善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全面提升了辖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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