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中的骨干引领作用,按照上级团委的统一要求,镇团委抓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工作,示范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创业致富。以农村青年能人、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等为重点,推荐具有一定群众基础和创业经验,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的农村青年作为培养对象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示范带动更多农村青年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创业致富。
培养对象由农村青年自荐或社区团支部推荐,镇团委审核,县级团委确定,对已开始创业的农村青年,经县级团委确认,可直接纳入培养计划。培养周期原则上为1-2年。建立培养对象数据库,对培养对象的推荐、认定和跟踪服务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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