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徐哲实习生罗秋萍)14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广西已开始全面清理9月14日前生产的液态奶。当天,南宁市质监局召集南宁市七家乳制品企业负责人,传达了这一通知,开始全面清理9月14日前所生产的液态奶。
根据国家六部委的通知,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无论什么品牌、批次,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批批检验。经检验符合限量值规定的,须在单体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才能重新上架销售。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当天收到文件,下午就召集南宁市七家乳制品企业负责人开会,传达了这一精神。要求各乳制品企业立即自行检查清理,有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液态奶,要立即送往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经检验符合限量值的,可在产品包装上贴上“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才准许销售。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科负责人说,现在距离9月14日已有一个月时间,南宁市各乳制品企业生产的液态奶不是很多,瓶装奶一般保质期是三天,酸奶根据生产工艺,保质期有几天的,也有十几天的。因此,南宁本地乳制品企业目前9月14日前生产的液态奶应该不多。
当天,记者在五象广场人人乐超市看到,液态奶销售区较为冷清,没有几个市民挑选。蒙牛、伊利等品牌的液态奶都贴有标示。不过,南宁本地产的液态奶没有贴标识,仔细一看,是9月24日生产的。记者发现,9月14日生产的液态奶,除了贴有标识的在销售外,其余的已全部下架。
南宁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李作庆告诉记者,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南宁市对本地产的乳制品都进行了检验,目前还未发现含有三聚氰胺。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彭副处长告诉记者,经过整治检查,目前市场上的奶粉和液态奶还是令人放心的。如果群众在购买过程中,发现还有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乳制品,没有贴上“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识,可向质监、贸工、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