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牛泰)一家小餐馆经营刺猬、野鸡等野生保护动物。昨日,记者暗访后,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对该餐馆进行了查处,并将这批野生动物放生。
当日上午,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古隆中附近有家餐馆出售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刺猬。随后,记者来到该店看到,在店门口的两个笼子里,分别装着5只刺猬和2只野鸡(如图)。
记者以食客的身份与老板攀谈起来。老板称,活刺猬带走每只20元,炖熟后30元,野鸡价格要高很多。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市森林公安局。下午4时,该局治安大队3名民警来到该餐馆,当场没收了这些野生动物,并对店老板进行了警告。
下午5时,民警将查获的刺猬及野鸡在真武山山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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