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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肉鸡场整体产权转让
时间:2009-12-28 09:34:18来源:作者:阿卡
     受有关部门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转让邯郸市肉鸡场整体产权。受让方必须妥善安置邯郸市肉鸡场全部职工,承接改制前全部债权债务,确保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变,以养殖和养殖加工业为主,用于生产加工的项目3年内完成7。8亿元投资。欢迎意向受让者勘察标的,了解具体情况,办理报名手续。根据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确定转让方式。

  详情请登陆:邯郸产权交易公开透明运行网

  cqjy。hd。gov。cn

  中国产权交易项目信息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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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地点:邯郸市复兴区砖窑路23号(西场)

  邯郸县十五里铺(东场)

  展示时间:2008年2月 14 日至2008年2月29日

  报名交纳保证金时间:2008年2月 18 日至2008年3月4日16时止

  报名地点:邯郸产权交易中心(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21室)。

  联 系 人: 袁先生 0310—2031779

  咨询电话: 闫先生 0310—6266184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邯郸市肉鸡场成立于1992年,是独立核算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隶属于邯郸市畜牧水产局。企业分东西两场,西场位于邯郸市砖窑路23号,主要从事肉鸡养殖;东场位于邯郸县十五里铺,主营肉鸡屠宰加工,东西两场土地总面积198062。44平方米(东场土地面积21992。33平方米抵押在中国农业银行邯郸分行);企业注册资金700万元,法定代表人:白兰所,在册职工28人,其中:本科生4人,专科生7人,中专1人,高级工2人。

  二、标的资产

  邯郸市肉鸡场整体资产经邯郸光明资产评估事务所(邯光评报字[2006]第078号)评估,并经邯郸市财政局(邯财企[2007]1号)核准,资产总计5578707。37元;负债总计35787402。46元;净资产 -30208695。09元。土地经邯郸市国土资源评估中心(市地价字[2006]065号、市地价(估)字)[2007]第045号)评估,并经邯郸市国土资源局(邯国土资函[2006]84号、邯国土资函[2007]57号)备案,邯郸市肉鸡场所使用的2宗土地总面积为198062。44平方米,地价为6696。71万元,其中:一宗位于邯郸市砖窑路23号(西场),土地面积为176070。11平方米,工业四级用地,东、西、南、北四至为:邯郸市劳动教养管理所;一宗位于邯郸县黄粱梦镇南十五里铺村西、107国道东,土地面积为21992。33平方米,工业四级用地,东至:十五里铺村耕地;西至:107国道;南至:十五里铺村耕地;北至:加油站、邯华。

  三、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更快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改变产权结构,引进有效资本、先进的管理理念、灵活的用人机制、有效的奖惩机制, 2006年11月18日邯郸市肉鸡场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邯郸市肉鸡场改制方案》、《邯郸市肉鸡场改制(兼并)职工安置方案》,报请邯郸市畜牧水产局,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经邯郸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32)研究,由市事改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和市畜牧水产局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事业单位改制政策和程序,通过邯郸产权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邯郸市肉鸡场整体产权。

  四、产权出让条件

  1、妥善安置职工。根据《邯郸市肉鸡场改制方案》和《邯郸市肉鸡场职工安置方案》,受让方负责安置全部职工,转换职工身份,根据职工意愿全部上岗,其待遇不得低于改制前工资水平。新公司在兼并后30日内,为职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证、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60日内将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发到位,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

  2、肉鸡场改制后的新公司要确保原邯郸市肉鸡场土地使用性质不变,仍为工业用地。

  3、受让方要承接原邯郸市肉鸡场产权出让前的全部债权、债务,确保金融债务不悬空,国有资产不流失。

  4、肉鸡场改制后的新公司以养殖和养殖加工业为主,项目在省发改委备案,被列为市“四大建设”重点开发项目。受让方要拿出7。8亿元资金实力证明,提交新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向市政府做出正式书面承诺,确保在产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投资1。5亿元,3年内完成7。8亿元投资。若逾期未完成上述投资额度,市畜牧水产局作为出让方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收回土地。

  5、受让方投资7。8亿元要建设10万吨乳品加工、3万头肉牛加工生产线和国家级贫困县大名、魏县、涉县建设33个奶牛小区。

  6、受让方要依法妥善处理市肉鸡场所签订的租赁、合资及资产置换协议,协议包括:

  (1)2003年3月12日肉鸡场同石家庄徐占前签订的养殖场《出租合同》(详见合同复印件)。

  (2)2003年4月8日肉鸡场同邯郸电力实业总公司签订的《解除合资合同及有关资产置换协议书》(场地租赁详见合同复印件)。

  (3)2003年8月15日肉鸡场同王永红、安义志签订的养羊场《合资合同》(详见合同复印件)。

  (4)2004年2月5日肉鸡场同王杰签订的屠宰场《场地租赁协议》(详见合同复印件)。

  (5)2005年8月12日肉鸡场同河北富氏牛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详见合同复印件)。

  7、意向受让方需缴纳竞买保证金800万元整。

  8、受让方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前须一次性还清肉鸡场在河北富氏牛业有限公司全部借款(详见借款单)。

  9、受让方必须对上述出让条件作出承诺,按要求逐项落实,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五、《中国农业银行邯郸分行关于有条件同意邯郸市肉鸡场进入邯郸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交易公示的函》摘要:

  本函为有条件公函,即邯郸市肉鸡场、邯郸市畜牧水产局在将邯郸市肉鸡场、邯郸市畜牧水产局和农行人民支行、农行从台支行2007年10月9日达成的“债务处置方案”的全部内容作为产权交易的前提条件予以公示,以供拟受让方查阅。拟受让方在申报参与交易时,必须出具本函件所附的《承诺函》。如其在申报时不出具该《承诺函》,则不具备参与申报交易的资格,不得参与交易,否则达成的产权交易无效,同时我行所出具的本函件无效,即不同意拟受让方进入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交易。

  附件1:邯郸市肉鸡场在邯郸农行未偿还贷款本息等债务处置方案

  截止2006年4月30日,邯郸市肉鸡场(以下简称出让方)在中国农业银行邯郸分行人民支行和丛台支行(以下简称邯郸农行)共欠贷款本金1722万元、利息9975326。02元(依据:《审计报告》(中喜邯审字〔2006]第21065号),以上不含2006年5月1日至《产权转让合同》签署日期间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应计收的利息,以及垫付的有关费用19620元)。根据《邯郸市畜牧水产局关于邯郸市肉鸡场实施兼并重组的请示》(邯牧呈[2005〕70号)、《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邯郸市肉鸡场进入改制程序的批复》(邯发改体改【20051338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32) 2007年7月3日)。经充分协商,有关方就出让方在邯郸农行未偿还债务达成如下处置意见,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产权转让,以下内容都作为产权转让和受让的一个前提条件,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严格履行。

  一、邯郸市肉鸡场产权交易的受让方在(协议、拍卖或招标)确定成交后签定《产权转让合同》前,偿还出让方所欠邯郸农行设备抵押贷款2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二、受让方与出让方在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方偿还出让方所欠邯郸农行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2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和垫付的费用19620元,剩余贷款1322万元及相应利息由受让方与邯郸农行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即三年全部还清,每年偿还三分之一,新发生的利息按月偿还,并提供邯郸农行认可的抵押担保。

  凡参与求购并在邯郸产权交易中心登记的求购者,均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附件2:关于落实《邯郸市肉鸡场在邯郸农行未偿还贷款本息等债务处置方案》的协议

  详见书面文字

  附件3:承诺函

  承 诺 函

  中国农业银行邯郸分行并邯郸市产权交易中心:

  邯郸市肉鸡场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整体改制,现通过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交易。我方理解银行落实债务的要求,已经详细阅读了邯郸市肉鸡场、邯郸市畜牧水产局和农行人民支行、农行从台支行于2007年10月9日达成的《邯郸市肉鸡场在邯郸农行未偿还贷款本息等债务处置方案》(以下称“处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同意接受该处置方案所提出的要求,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同意将处置方案作为产权转让和受让的前提条件。我方在接受该处置方案约束的前提下向市产权交易中心申报交易。一旦确定我方成交,按照处置方案所要求的时间和内容履行作为受让人的偿还贷款的义务,即“邯郸市肉鸡场产权交易的受让方在(协议、拍卖或招标)确定成交后签定《产权转让合同》前,偿还出让方所欠邯郸农行设备抵押贷款2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二、同意在签定《产权转让合同》后一个月内,按照处置方案的要求偿还出让方所欠邯郸农行土地抵押贷款2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和垫付的费用19620元;出让方所欠邯郸农行剩余贷款1322万元及利息由我方承担,并在三年内还清(每年偿还三分之一),由我方与邯郸农行签定还款协议,同时提供农行认可的土地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措施。当年新产生的利息按月支付,绝不拖欠。

  如果我方未能在邯郸市肉鸡场的产权交易中成交,则本承诺函自行解除。

  承诺方:(公章):

  年 月 日

  六、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

  (一)填报《受让意向登记表》

  (二)意向受让方应提交的证明资料: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报名者简历,多人联合报名时应提交联合收购协议及《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权限、身份证明);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法人的,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企业简介、企业(公司)同意收购标的的决议、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3、管理层作为受让方收购产权的,应提交对管理层的审计报告,并提供资金来源证明;

  (三)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函;

  (四)接受标的企业(公司)的可行性方案;

  (五)意向受让方对受让该标的项目应具有的资金实力、支付能力的资信证明及最近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六)意向受让方主管部门批复;

  (七)向邯郸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800万元;

  (八)严格落实《中国农业银行邯郸分行关于有条件同意邯郸市肉鸡场进入邯郸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产权交易公示的函》各项要求;

  (九)严格履行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意见书》;

  (十)填报《产权受让委托代理合同》;

  (十一)产权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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