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围绕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民和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支持专业合作社、专业联合社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着力推进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运行方式创新,拓展服务领域,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2010年,各类农村新型经营组织将发展到270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00个。一是鼓励支持龙头企业组建以产品为纽带的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调解纠纷、协调价格、调查行业损害等工作。二是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和"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经营模式,使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中介组织和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三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以项目为载体,重点支持合作经济组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政策性保险重点向种养基地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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