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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被命名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时间:2009-10-29 11:27:5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李永
怀宁县因传承、保护和开发黄梅戏作出了突出贡献,而被省文化厅正式命名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据介绍,这一殊荣的获得,既是对怀宁素称“戏曲之乡”的有力诠释,同时也为该县当前正在打造“名片城市”增添了重要砝码。   怀宁是被誉为京剧之父的徽剧和全国五大剧种之一的黄梅戏的发祥地,历史上名伶辈出,丝竹不断,“出门三五里,处处黄梅声”,就是形象生动的写照;“梨园佳子弟,无石不成班”,更说明该县在中国戏曲发展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为做大做强做优黄梅戏这一文化品牌,怀宁县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打好徽字牌,唱响黄梅戏”的号召,以省文化厅《振兴黄梅戏发展纲要》为指针,以《怀宁县黄梅戏产业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县黄梅戏剧团为抓手,组织精干力量先后创作了《孔繁森》、《邓石如传奇》、《村官郭秀明》、《海选》等经典剧目,其中《邓石如传奇》获省“五个一工程”奖,黄梅戏故事片《山乡情悠悠》获2001年度中国电影“华表奖”;2005年8月,怀宁县黄梅戏剧团参加了国家文化部、中国戏曲学会、中国“映山红”组委会举办的第八届中国映山红民间戏剧节,并摘金夺银,业绩骄人;2006年6月,怀宁黄梅戏剧团携自创的黄梅小戏《聘丈夫》和《重任在肩》进京汇报演出,好评如潮,反响强烈。这些都为该县能够荣获“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这一美誉,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更为重要的是,黄梅戏在怀宁县民间拥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活跃在省内外的20余家民间班社如沐春风,生机勃勃,他们把时代的精神文明展示在各地的舞台上,使“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品牌效应得到了充分凸现和社会认可。2005年8月,石牌新声黄梅戏剧团作为省内民间班社代表参加了由中宣部、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的“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座谈会”;同年12月,该团被中宣部表彰为“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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