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2日,从国家林业局传来消息:全国公布的第三批中国名特优经济林之乡名单中,西藏自治区的左贡县被授予“中国野生红葡萄之乡”荣誉称号。
左贡县把左贡葡萄酒厂作为全县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以提高全县的工业化水平。
左贡葡萄酒厂有近4年的发展历史,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葡萄种植基地。左贡县通过正当渠道、合法程序,采取合资、合作等方式,将酒厂与有一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企业对接起来,全面更新工艺,提高品质,打造出“特色”品牌,极力培植全县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左贡县还在“两江流域”扩展适宜种植葡萄的土地2万亩,通过“公司+农户”及“订单农业”等模式,拉长产业链条,扩大产业化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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