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照全员参与、突出重点的原则,引导财政干部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认识,结合财政所的廉政建设实际,紧紧围绕“防什么、怎么防”,江格斯乡财政所提出了“一查二防三承诺”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一查”,即: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查找。根据单位和个人的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点。突出财政资金收支、固定资产、涉农补贴、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紧紧盯住单位领导及管人、管钱、管物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找准风险点,定好风险等级。
“二防”,即:制定个人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内设机构风险防控措施、单位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必须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和岗位实际,与风险点一一对应,务求具体,便于操作。
“三承诺”,即: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一般干部向财政所长承诺,财政所长要向乡党委进行承诺。
江格斯乡财政所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初步形成覆盖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各项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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