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持乡村医生证书的村医财政补助标准为800元/月(由县市全额承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财政补助标准为1200元/月(由自治区全额承担)。近日,市财政局将全市154名村医1-8月份补助资金共计108.48万元打入卡中。截止目前,除四名因提供卡号有误人员未发到位外,其他村医补助均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