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乌人社发〔2011〕18号
转发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
鉴定公告的通知
三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厅局,各企事业单位、驻市单位:
现将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的通知》(内职鉴字〔201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
一、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本单位报名者的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二、集体报名的单位要按《申报表》的内容建立花名册。所建立的花名册要按职业(工种)、申报等级的不同分别造册。报名时需提供六张白色背景1.5寸相片及本人电子版相片(电子版相片请用移动硬盘和U盘提供)。
三、报名时所附的各种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时需在材料袋封皮注明材料袋内所装全部材料的明细及申报职业、等级、联系电话。
五、报名时间
(一)全国统一鉴定
1、5月21、22日鉴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到4月15日止。
2、9月25日鉴定:7月1日到4月15日止。
3、11月19、20日鉴定:9月1日到10月13日止。
(二)日常鉴定(高、中、初级)
每月1日到15日止。
(三)技师、高级技师鉴定
1、6月4日鉴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到4月30日止。
2、10月22日鉴定:7月1日到8月31日止。
六、报名地点:
(一)全国统一鉴定:
1、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滨河新区大学路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处
联系人:萨日娜 电话:2882803
2、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区学府路
联系人:焦美荣 电话:2886309
3、乌海市恒旭职业资格培训中心: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华东街36号
联系人:乔建勋 电话:15904734982 2050208
4、乌海市营养师培训中心
地址:海勃湾区人民北路宏业写字楼3楼北厅
联系人:郝桂琳 电话:2011378 15849313817
(二)日常鉴定(高、中、初级)
报名地址另行通知。
(三)技师、高级技师
地址:滨河区宜化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618房间,联系人:陈志荣 安宝库,联系电话:6985313。
七、《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可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指导心网站查阅,网址:http://nm.osta.org.cn/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各等级申报条件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职业技能鉴定各等级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纪律,具有较高政治觉悟和良好职业道德。
(二)申报各个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和技师、高技技师考评的条件:
1、初级职业资格(五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职业资格(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的人员。
3、高级职业资格(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可、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班)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技师职业资格(二级)
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取得本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技师、高级技师时,年限、资历可放宽二年:
1、本职业自治区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2、本职业自治区级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或二类技能竞赛前6名;
3、本职业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等奖(含)以上奖项获得者;
4、近五年内在专业技术方面曾受过自治区政府表彰或近三年内在专业技术方面曾受过盟(市)公署(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