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西检验检疫局获悉,广西3家企业、4个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授予的中国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其中,横县桂华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华蚕丝及其制品获此殊荣。其他两家企业分别为广西梧州茂圣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梧州茂圣六堡茶及其制品,桂林梁华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灌阳梁华紫甘薯和红心萝卜天然色素、紫甘薯全粉及粉条。据悉,广西获此荣誉的企业和产品数居全国第二位。
据国家质检总局通关司副巡视员康玉燕介绍,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2012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等政策文件,将生态理念与原产地规则结合起来,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国际上首次创立了中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2013年底,质检总局组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组,对广西以上3家企业、4个产品进行评定。目前,国内已有21个产品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保护,并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