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土肥水函〔201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肥站(处)(农技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土肥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场)化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农〔2009〕82号)文件精神,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中心决定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试点工作。现将《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注意发现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郑磊
电 话:010-59194504
地 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712室
邮 编: 100125
附件: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试点工作方案
二○一○年三月四日
附件:
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县(场)化验室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农〔2009〕82号)精神,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中心决定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试点工作对于提高化验室土壤肥料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试点工作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单位为对象,以《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强化化验室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为手段,以探索途径、建立机制和提升能力水平为主要目标。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创建一批建设一流、管理规范、业务精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化验室。
二、主要工作
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试点工作采取“项目单位自愿申请、省级土肥推广部门审查推荐、中心统一审核授牌”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申请试点单位为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市(地、州、师)、县(市、区、旗、场)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具有土壤肥料检测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化验室建设与管理符合《指导意见》要求;
4.为测土配方施肥等重大项目提供支撑,参与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肥料质量监管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5.在规范业务管理、提升检测技术、强化质量控制等方面方面有创新的;
6.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化验室检测质量考核,近3年无不合格记录的;
7.无检验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的。
申请试点单位对照上述条件进行自查,确认符合要求后,自愿向所在省(区、市)的省级土肥推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书格式见附表1)。省级土肥推广部门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及时通知申请试点单位准备现场审查。
(二)审查推荐。省级土肥推广部门制定现场审查计划,确定审查专家组成员,组织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实行审查专家组长负责制。审查专家组长由有实验室认定资质的评审员担任,专家组由相关技术专家组成,成员3人以上,现场审查时间1-2天。现场审查前10个工作日,省级土肥推广部门将审查有关事项通知申请试点单位和审查专家组成员,并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备案,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视情况派出观察员。申请试点单位接到现场审查通知后,应将《质量体系文件》和工作总结等材料及时寄送审查专家组成员。现场审查专家组应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进行逐条审查。现场审查可采用听取汇报、查看化验室、现场质疑、实际操作、查阅档案材料和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审查专家组形成《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现场审查报告》(见附表2)。
省级土肥推广部门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推荐1-3个通过现场审查的试点单位,并对试点单位进行排序。推荐时须附省级土肥推广部门意见、试点单位的《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申请书》和《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现场审查报告》(原件各1份)。
(三)审核授牌。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依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土肥推广部门推荐试点单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授予“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称号,并授权省级土肥推广部门颁发“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标牌。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工作对促进土壤肥料检测体系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科学筹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严格审核,调动和协调组织多方力量,共同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工作。
(二)完善创建条件。各申请单位要严格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指导意见》及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现场审查要求,在设施与环境、仪器设备、人员队伍、化验能力、质量控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完善和提高,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三)强化技术指导。各省区市要加大对市、县级土壤肥料检测机构特别是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的技术指导力度,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能力验证等活动,不断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的建设水平和工作能力。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及时总结经验。申请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在化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配备、人员队伍、化验能力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与不足,探索进一步强化化验室建设与管理、提升检测能力与水平的方式方法。省级土肥推广部门要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创建试点工作,查找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探索加强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化验室管理与指导的途径与方法,为制定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管理办法奠定基础。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省区市要对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运行情况、技术研究和创新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加强监督管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对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运行情况及省级土肥推广部门指导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总结经验,并视情况,撤销不能履行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职责的试点单位称号。
四、时间安排
(一)3—5月,组织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单位申报;
(二)6—7月,省级土肥推广部门组织现场审查;
(三)8月底之前,省级土肥推广部门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推荐试点名单;
(四)9月初,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集中审核;
(五)9月中旬,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确定并公布试点名单;
(六)10月中旬,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交流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附表:1.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申请书(试行)
2.测土配方施肥标准化验室现场审查报告(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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