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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火腿事件”与政府公关责任
时间:2011-07-05 11:33:40来源:中国乡村网作者:小月

沸沸扬扬的“金华火腿事件”,不仅让金华市火腿企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损失,而且使“金华火腿”这一金字招牌蒙垢。虽然该事件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但是金华火腿的品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从公共关系的角度来看,这不是一家企业的公关形象问题,而是涉及金华市一百多家企业的行业形象和声誉命脉,为此我们认为应该把它看作是一次地方的社会形象事件,而应对此负责的就是地方政府。本文将从政府公关的角度来对“金华火腿事件”做出分析,提出建议。 
     
     一、“金华火腿事件”分析   

  2003年11月16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播出金华个别企业采用敌敌畏浸泡反季节腿防苍蝇的恶性事件。2003年11月19日,新华社报道,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晓宁向记者透露,“金华地区部分企业利益熏心,在火腿中添加敌敌畏,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并且愤怒地斥责“一些地方视诚信为儿戏”和“地方保护主义”。金华人与省食品有限公司的矛盾激化使得 “金华” 商标再次成为焦点。   

  从事件发生的前前后后综合来看,这次事件的第一原因是个别企业为非作歹和行业管理疏漏。第二是行业内部矛盾激化,家丑外扬。   

  从事后受到查封的永泰、旭春两家企业来说,个别企业的恶劣行径就像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为了追逐利润,做出昧良心的事情,企业自然是要负责任和付出代价的。但是作为行业管理机构“金华市火腿协会”对此疏于监管应该负更大的责任。这次事件给个别企业造成损失事小,造成整个行业的瘫痪事大。事实上,这次事件的损失不集中在个别出轨的企业身上,而是让金华市的火腿企业集体被这个黑锅。这是不公平的。无论是因为地方保护主义还是其他什么原因,疏于监管对行业协会来说,是罪恶深重、罪责难逃。如果行业协会受制于外部体制原因,那就只能让政府来负这个责任了。   

  这次事件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行业内讧。浙江省食品有限公司在新闻媒体面前告了金华地区企业的状。从事情严重程度来说,我认为不是告状者不慎重,是他们之间的积怨太深。但是告状者的行为是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告状者虽然对媒体说,金华地区的个别企业如何如何,但他们公司没有这样做。这样的表白有意义吗?他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呢?我想没有。他也受到了连累,还激化了邻里矛盾。告状者没有为自己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看来也是不懂公共关系。   

  这次事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株连”效应。虽然曝光的问题只在个别企业存在,可是受损失的是所有的金华火腿生产企业,原因在于这次曝光内容的特点及人们对它的理解。被曝光的不是商标,所以损失不可能集中于一两家。被曝光的是地方“金华地区”和产品“火腿”。将二者联系起来理解就是“金华火腿”。所以所有与“金华火腿”有关的个人、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政府都受到了连累。当然这种不以商标为主精确曝光的行为是欠妥当的,因为它一杆子打倒一群人,牵连了很多无辜的企业。但话又说回来,如果曝光的是个别企业的商标,“金华火腿”会不会整个受影响?我想会的,只不过影响可能小些而已。   

  总之“金华火腿事件”是一次由个别企业造成的行业公关危机,是地方性信誉危机。   

  二、政府公关责任分析   

  从性质界定来说,这次事件是地域性信誉危机,是行业公关危机,不仅仅是个别企业的危机。就危机解决而言,个别企业可以制造事端但它无力解决问题,行业协会以其非权力机构和非营利机构的身份也可能力不从心。只有政府能从全局出发,对此事件进行宏观把握。事件的影响之大、影响之坏使得政府不能无动于衷。从公关角度来看,金华市政府的责任主要如下:   

  1、保护“金华火腿”这一名牌是市政府的重大公关责任。   

  “金华火腿”是金华市的“城市名片”。市政府比老百姓个人、企业组织和公益团体更能代表金华市。既然如此,保护城市的声誉就是市政府最主要的责任之一。“金华火腿”作为金华市最有代表性的标志,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从外地人看来,金华市没有了“金华火腿”,金华市也就丢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所以说,对金华市政府来说,有关“金华火腿”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次出了这么大的事,其分量就不言而喻了。“金华火腿”对金华市政府来说,意义重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其中有城市的名称。二是“金华火腿”是金华市的一大产业。   

  城市的名称就是城市的“脸”。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会为自己的这张脸增光添彩,除非你不要...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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