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陆川县米场镇消费者林某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半年更换了4次蓄电池,日前,在陆川县工商机关的帮助下,林某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顽疾”终于被治好了。
申诉 去年9月,林某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容量为10安,每天行驶不到20公里便要充电。今年1月,林某更换了一个容量为20安的蓄电池。两个月后,蓄电池又出现不能充电的问题,半年来,经营者黎某相继为其更换了4次蓄电池,都无法“根治”蓄电池不能充电的“病根”。林某只好到另一家车行检修蓄电池,经检修发现,黎某给他更换的是翻新旧电池,容量低,其生产日期也有被改动过的痕迹。
结果 林某找到工商机关申诉,工商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发现黎某确实存在以旧充新的行为。工商执法人员对黎某进行了耐心教育,经调解,黎某为林某更换了一个新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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