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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被解聘 依录音内容起诉维权
时间:2009-10-30 09:00:3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赵慧
  何女士诉称,2008年1月21日,其到某公司工作,任职于空运出口部。4月7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其中主要条款如工资待遇并未完全体现,只是按照当初约定工资执行。4月16日,公司突然与其解除合同,且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及到解除之日的工资。4月21日,何女士与公司人事管理人员就辞退一事交涉,并进行了录音。何女士诉至法院,要求依据合同法规定,支付赔偿金2000元,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应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2000元,补缴2008年1、2月保险。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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