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3日讯 2009年,椒江区消保委共处理消费者申诉365起,接到举报181起,申诉举报处理率100%,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256人次,,办理消费仲裁案件17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58.6万元。在2010年“3.15”来临之际,椒江区消保委特精选2009年五大维权典型案例,以示警示。
案例一:“能强”地砖的“质量门”事件
台州的周先生于2008年10月,在台州椒江欣强建材商行(广东能强陶瓷有限公司的特约经销商)花了1.8万元买了260块广东“能强”牌地砖。据称该地砖在行业中品牌较响,且已获得“国家免检产品,中国十佳地砖品牌”等称号。然而从2009年3月份开始,周先生白灰色的“能强”地砖出现黑点,且面积不断扩散,260块地砖无一幸免。发现问题后,周先生与欣强建材商行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交涉,“能强”公司也派人来查看地砖发黑原因。厂家认为是铺地砖时所用的水泥存在质量问题,加上铺好后人走得多了,造成地砖出现黑点。周先生对此解释不满,于2009年5月向椒江区消保委投诉。消保委工作人员前后5次到现场查看,结合相关专业人士的判断,认为出现黑点应该属于地砖质量问题,不存在水泥质量和铺设工艺问题。最后,经多次调解,周先生获赔7100元。无独有偶,同年5月,椒江的杨先生花15000多元买了78块“能强”地砖,售价190元一块的高价地砖同样也存在发黑的问题,经消保委调解杨先生最后获得赔偿5500元。
案例点评:家居贵的就是好的,这种消费观念存在于不少消费者心中。椒江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追求名牌。比如,在选购地砖时可以现场初步检验地砖质量。拿周先生遇到的地砖发黑问题来说,可以在砖的正中滴几滴茶渍或墨水等污物,停留10分钟,用清水清洗,然后用抹布檫试。如果一抹就干净,说明该砖防污性能好;如果还有污点残留,说明该砖防污性能差。
案例二:知名连锁超市连续发生两起销售过期食品事件
申诉人彭某于2009年7月17日在椒江解放南路“乐购”超市购买24包黑木耳、1盒金枪鱼妙餐包(内含一罐头和饼干)、饮料纯净水等,后发现24包黑木耳、一包饼干及饮料等商品过期,过期商品标价共计450元,要求椒江12315协解处理。经调解,超市方同意退还过期商品款项,再赔付彭某2000元现金。2009年10月15日,申诉人王某在该超市购得乐天杏仁巧克力10盒,销售价为每盒13.2元,后发现保质期已超过5天,双方协商不下,王某向12315投诉。经调解,超市方退回货款132元,另赔偿王某668元。
案例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对于这家知名连锁超市连续发生的两起销售过期食品事件,超市方应该引起重视,严格自律,维护品牌形象,给消费者一个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该仔细辨认,不要麻烦信任知名超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85条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许可证:
案例三:农资化肥引纠纷
2009年5月20日下午,椒江椒东消保委分会接到路桥蓬街启明村陈冬春的投诉,反映其向椒江下陈街道前阮村阮积利购买的化肥施在葡萄园中,后发现有20亩萄萄的叶子发黄,脱落,损失达28万元。椒东分会积极和农林部门及生产厂方联系沟通,2009年6月3日,中化山东肥业有限公司一位副总赶到椒江,随行的还有中国西北农业大学果树学的一位专家。专家仔细查看葡萄叶、藤及根,并取土样分析,最后认为是农户为增加葡萄产量在对葡萄主干进行环切时宽度过宽、深度过深,造成根部养份不能向上输送造成葡萄叶枯黄。并对农户提出了多条后期补救办法。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合解:双方共同认为,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化”□复合肥料质量是合格的,陈冬春部分葡萄出现叶黄现象是陈冬春工人对葡萄实施环割、施肥方法欠当原因造成的。签于陈冬春经济困难,由阮积利一次性援助陈冬春人民币33000元并免去陈冬春的32包“中化”□复合肥料欠款5440元;陈冬春所剩2包“中化”□复合肥料返还给由阮积利。其中涉及阮积利款项共38100元,全部由中化山东肥业有限公司支付,现款项已全部结清。
案例点评:近年来,椒江区消保委在受理关于使用农资引发消费纠纷的申诉时发现有些农户根本不看化肥使用说明书,就按照“经验”方法使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此,提醒广大农户购买农资时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不要图便宜,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同时要认真查验农资包装和标识,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使用前要认真阅读说明书,搞清楚其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一旦农作物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或跟农业技术部门联系以得到帮助,尽快确定农作物出现问题的原因,及时寻求有效的补救措施,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
案例四:钢材质量引发的群体性纠纷
申诉人徐某等6间农民房的屋主在2009年4月28日在台州三山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定购了45吨钢筋,一次性付清货款13.4万元。2009年6月17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钢筋跟同类钢筋相比细很多。申诉人将该钢筋送到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检验报告显示全部不合格,与被诉方联系无果。申诉人于是向椒江12315提起申诉,要求该公司赔偿18万元经济损失(包括水泥、石子、砖头、钢筋等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另外将剩下没使用的22吨钢筋按购买价格退还给申诉人。经12315协调,双方最后达成一致:被诉方赔偿申诉方钢筋及房屋建筑损失131800元;剩下未使用的22吨钢筋以市场价退款69000元,两项合计人民币20800元;地基由申诉方拆后重建,费用与被诉方无关,以后的安全问题也与被诉方无关。
案例点评:人可减肥,钢筋可不可瘦身。用在建筑、道路和桥梁上的钢筋不合格,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判断钢筋质量的好坏,一般都是按照规范取样,送到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检测。专业人士介绍,在现场判断钢筋质量的好坏,可以采用简单的冷弯,如果钢筋不能很好的冷弯,冷弯时发生脆断,说明含碳量过高,建议采用比较知名的厂家的钢筋相对比较可靠。
案例五:水晶“打假”专业户椒江遭遇滑铁卢
2009年,刘女士来到椒江区海门消保委分会投诉:称其在椒江君泰百货买的水晶饰品经过鉴定是假的,要求赔偿。工作人员发现刘女士的购物发票上确实写着水晶项链、水晶手链,而检测报告里却判定这些商品均非水晶,于是马上召集双方协调。君泰百货水晶饰品专柜否认了其销售假冒水晶的说法。该专柜售货员王小姐介绍,她们在销售的过程中就明确告诉顾客这些都是仿水晶饰品,不是天然水晶。而刘小姐在他们专柜购买了饰品后,明知是仿水晶还特地要求她在销售单据注明上水晶二字,因为是顾客要求,她没多想也照做了。王小姐出示的以往销货记录上面也均未注明水晶二字。王小姐说,我们的饰品售价仅几十块、几百元,怎么可能是天然水晶的呢!而刘女士及其丈夫梁某坚持以销售小票和检测报告为据,要求商家给予1+1赔偿。|<< << < 1 2 > >> >>| (作者:王哲敏 尹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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