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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亲戚打工,出事由谁担责
时间:2012-02-03 17:37:17来源:作者:
我介绍了一个亲戚到我工作的工厂,可是他才工作两个多星期,还没签任何合同和办理工作证,就在工作中受伤了。工厂派人将他送到医院后,只支付了最初的治疗费用,之后就不管不顾了。现在厂里不承认他是员工,要求他自行承担受伤的责任。而他的家人也盯着我,让我去向厂里要求工伤待遇。请问律师,像他这种情况究竟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厂里不承认他是员工,他该怎么办?——马先生上海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根据案情及法律规定,马先生的亲戚和用人单位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工受到伤害,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享受工伤待遇。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不认可是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供相应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服、证人、单位派人就医证明等),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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