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黄琼实习生徐利欣报道如何把“经适房”卖出商品房的价?规划总工来出谋划策。昨天上午,广州市规划局原副总工程师林汉生被控为开发商违规设计方案献策,并相约在退休后笑纳好处,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未遂),在海珠区法院公开受审。
据林汉生供述,朱某某是其之前的领导,转业后朱成立了房地产公司,自己进了规划部门,两人就此关系密切起来。
1996年,朱某某在天河区员村山顶承建经济适用房,正好林汉生负责审批经适房设计方案。次年,朱某某找来,与其商量将该经适房改建为一栋18 层的综合住宅楼。林汉生就此回应,增加面积不会违反规划要求,称其可直接向规划局报送住宅楼的设计图。朱大喜,答应建好后送其一套住宅。
为此,林汉生还专程向市规划局建管处处长打过招呼,让其尽快审批。其后,该设计方案按照规划时(林汉生)提出的修改要求,最后由局长主持建管处更改设计方案,改为两栋独立的建筑,一栋12层,一栋18层。
2002年,更改方案获批通过,2004年该项目实现军转民,朱某某单独开发并建起“天顺大厦”。大厦发售后,朱某某让林汉生挑房子,爽快送了一套给他。不过,双方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11年年底,朱称有个朋友想买这套房子,问林愿不愿意以300万元的价格卖出。“既然给了我,卖给别人对我也不尊重,再说这房子已经涨价了,我自己卖或许能卖更高。”当时林汉生并未同意。
昨日庭上,林汉生的辩护人提出,不少行政单位办事效率低,林汉生只是去督促他们尽快办理,最后设计方案更改了才通过,“他并没有从中给予便利”。
指控
1999年11月至2001年9月,担任广州市规划局副总工程师期间,利用分管建筑工程报建审批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公司项目的调整建筑设计方案通过审批,滥用职权,违反规定进行协调干预。
2005年10月,按照事先与该公司董事长约定,收受了其给予的商品房一套,价值160万余元。2009年7月,对该房屋进行局部装修。http://news.sohu.com/20120918/n3533871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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