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南 -> 打假维权
强卖劣质电暖器 开发商退货赔钱
时间:2010-01-15 10:09:35来源:中国农副产品网作者:方龙
房地产开发商卖房时强行“搭配”给消费者的电暖器却无法正常取暖。日前,在山东青岛市四方区消协的调解下,19位消费者终于得以退货。  今年3月10日,青岛市四方区消协接到19位消费者集体投诉,反映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称该小区为电暖器试点小区,配售的德国进口电暖器质量非常好,与集中供热取暖效果相当。消费者不接受该产品,想选择其他电暖器,开发商一口回绝,并称不买电暖器就不能购买该公司的商品房。消费者购房心切,不得已花1万多元人民币买下了这种电暖器。2002年8月,消费者拿到钥匙入住时,发现电暖器已安在房间内提前安装好的铁架子上。随着寒冬的到来,消费者发现电暖器根本起不到取暖效果,而且通电后30分钟左右通电线会变软并带有异味,有几家电源都被烧坏了。消费者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让他们找厂家。但电暖器包装盒的外文说明书消费者却无法看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消协认为,电暖器作为一种商品,消费者有权按自己的喜好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而经销商以“配套”为由强卖给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此外,开发商提供的电暖器存在质量问题,因此,开发商应该承担责任。在消协的调解下,房地产开发公司给消费者退了货,并赔偿了部分损失。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