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激动了。真没想到,工商部门仅用4天时间就将购车款退给了我,谢谢工商12315……”这是云南省富源县消费者朱某对昆明市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说的一番话。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典型案例,汽车、商品房、农资等重点商品以及美容等问题榜上有名。 手机问题仍属2002年维权重点。 据介绍,2002年1月19日,谭女士在沈阳市某通讯市场购买了一部手机。没使用几天,就发现该产品按键失灵。但经销商以外观有损拒绝履行手机“三包”责任中“七日内有性能故障可以退货”的规定。12315办案人员指出,消费者要求退货的起因是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因此,商家的质疑是站不住脚的。经调解,自觉理亏的商家终于为消费者按原价退了货。 汽车问题矛盾突出。2002年11月初,朱某花55.3万元购买了一辆“丰田”4500型越野车,刚开始使用便发现车辆有异常,经送检后得知该车为肇事修复车。昆明市工商局12315以销售环节中两家有经营权的汽车销售单位为重点调查对象,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展开调查。经过执法人员调解,销售商给朱某一次性退还购车款55.3万元。 农机农资问题痼疾难除。2002年7月6日,福建省长乐市工商局12315接到14户农民的联合申诉,称他们向江苏某集团属下的一个公司订购了14台稻麦联合收割机。但由于厂方原因,收割机不仅延期到货,且使用效果不理想。12315经过调查调解,终于使这起涉及多户农民的集体申诉得到圆满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89万元。而宁夏自治区吴忠市工商局12315调解的一起41户农民申诉某品牌喷花农药致使百亩蔬菜萎缩不长案,也帮助农民拿到了经销商15845元的经济补偿。 商品房问题日渐凸显。维权案例中,公布了一起浙江房产纠纷案。2001年下半年以来,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销售合同中填上了其单方拟定的误差比为5%的面积差异处理内容。229户购房者违心接受了该条款。浙江省武义县工商局12315接到举报后,经调查调解,使229户购房者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了误差比为3%的面积差异处理条款。 公用企业进入工商维权视野。2002年10月26日,雅安市某电站主变压器高压侧三相电路发生短路,造成了该镇四个村200余户的电视机、VCD等家电不同程度的损毁,某村一台变压器也因此而被烧毁。村民向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严桥工商所12315申诉。经对4个村的调查取证,并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促使双方于11月6日达成协议:由电站为村民修复受损电器并支付维修材料费,更换成同型号的新变压器。 卫生条件差、人员素质差仍是美容业主要问题。2002年2月1日黄女士到某美容中心做美容时,美容小姐一时失误使按摩膏进入了其右眼,黄女士因此患上了干眼症。经过长沙市工商局12315的努力,美容中心向消费者黄女士赔礼道歉并补偿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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