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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聋儿八载维权路
时间:2010-04-13 08:41:38来源:中国农副产品网作者:方龙

江苏省扬州市运西乡的小朱逊便是这百万之众的聋哑儿童中的一个,他是因为使用庆大霉素过量而导致了双耳失聪。为讨回公道,小朱逊的父亲朱鼎龙付出了常人难以想像的代价。在8年维权过程中,他写了100多万字的材料,其中有给各级组织的投诉信、给新闻单位的情况反映和自己的维权日记,他还收集了《药典》、医药书籍与药物致聋相关的权威材料。8年来,朱鼎龙不停地找县、市、省卫生部门,甚至到卫生部……他在8年的时间里七度走上法庭,最终为儿子赢得了官司。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运西卫生院赔偿聋儿小朱逊36.76万元。    1,一针“庆大”让他失聪  朱鼎龙,受害人小朱逊的父亲,40岁,扬州市邗江县运西乡中心小学教师。他为人谦和,工作勤勉,有着乡村读书人的纯朴,更有着老夫子般遇事论理的执著。    1995年6月10日,2岁半的朱逊因有轻微咳嗽,朱鼎龙带他去运西乡卫生院就诊。一个叫肖成炎的医生作出“上呼吸道感染”的诊断后,为其配了两支8万单位的庆大霉素,并当场由护士打了一支。自打这一针一个月以后,原来天真活泼的儿子变得沉默寡言,再往后见了家人也不知去喊了。起先没有人想到儿子会聋,父亲为儿子的“不懂礼貌”而着急。他便带儿子去扬州一家大医院作检查,经五官科医师诊断,朱逊可能因注射耳毒性药物双耳失聪了,医师建议朱鼎龙带朱逊去省城南京作诊断。    3天后,经江苏省听力康复中心检测,小朱逊“双耳对110分贝短声刺激无反应波出现,确诊为药物性致聋。”一个冰冷的事实摆在父亲面前:儿子聋了!回到家中,不甘心的父亲把电视机、录音机的音量调至最大,还敲起了脸盆,但儿子只是好奇地看着他,毫无反应。朱鼎龙和妻子抱头痛哭,爷爷木然地望着小孙子……从此一家人失去了欢乐。    2,卫生院不愿承担责任    1995年9月29日,朱鼎龙一家3口抱着幻想踏上了去上海火车。在上海五官科医院,脑干电位检测结果证实了南京的诊断,小朱逊对110分贝的短声刺激毫无反应。110分贝啊!它相当于两列火车交汇时发出的轰鸣,再加20分贝,人的耳膜便会震得出血。    在专家建议下,全家人倾其所有,为儿子配购了一只小功率助听器。一周后朱鼎龙离沪时,除了车票钱已是身无分文。因无钱住旅店,父亲硬是背着儿子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度过了一个又冷又饿的夜晚。   回家后,朱鼎龙开始大量阅读药物致聋的医学专刊,收集治疗方面的材料和最新信息。10月里的一天晚上,朱鼎龙夫妇来到运西乡政府,诉说了他们的不幸。乡政府分管文化卫生的一位干部说:“你要相信组织。你就是不来找我,这事最后还是由我来处理,我会为你们讨一个公道。”朱鼎龙仿佛找到了救星。但没过几天,这位干部却对朱鼎龙说:“庆大霉素该打,没有超量,医院没责任。”朱鼎龙小心争辩,根据《药典》规定,小儿每日用量为每公斤体重3至5毫克,小朱逊用药剂量只能在4至6万单位之间,而卫生院当天用了8万单位的庆大霉素,话没说完,这位干部说:“你难道比人家医生还要懂?”    还是在朱鼎龙的再三恳求下,1995年10月20日,邗江县运西卫生院召开了调解会。由于院方坚持“庆大霉素该用,剂量未超,不会致聋”,双方不欢而散。次日,再作调解的结果是:卫生院不愿承担责任,分文不赔。    调解不成只能申请医疗事故鉴定。1996年3月26日,邗江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了朱逊耳聋“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拿到这份鉴定后,全家人的心都颤抖了。    为了给儿子治病,父亲开始收集偏方。有人说蛇肉有助听力恢复,他就去弄蛇肉;有人说鸡肫对听力有帮助,他就去买鸡肫;又有人讲,练什么功有奇效,他就带儿子虔诚地练功。然而,奇迹都未出现,长期听不到声音还使儿子的说话功能也在急剧衰退。原先家中的小号角已被儿子咬得不成样子,这是因为儿子听不到号角的声音,以为它坏了。    小朱逊在无尽的父爱和他还不明白的一些人的冷眼里,走进了1997年。春节,孩子们欢天喜地放鞭炮,他也模仿别人捂住耳朵。听不到声音不知害怕的朱逊,小手被鞭炮炸出了血,看着儿子手上的血,父亲的心在流血,他醮着儿子的殷红鲜血,在一张纸上悲愤地写道:“苍天在上,还我儿听力,让我儿学话!”    3,蹊跷的医疗鉴定    1997年3月26日,江苏扬州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了鉴定结论:“朱逊因庆大霉素致聋,属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这份迟到的结论推翻了一年前邗江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裁决。  朱鼎龙感到有些蹊跷:“结论出来前,医鉴委的人明明说过是二级呀。”他找来卫生部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对照,上面分明规定:“两耳全聋为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可为什么偏偏要定为三级呢?事后,朱鼎龙才明白,《江苏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有规定,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必须报省卫生部门备案。朱鼎龙还认为,参照相关规定,这应是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而非技术事故。然而,就是这个三级事故的结论,运西乡卫生院也不认账,该院负责人仍然对朱鼎龙说:我们不承认卫生院有责任。   1997年4月,均表不服的医患双方先后又向江苏省卫生厅医鉴委申请复议。历时14个月之后,江苏省医鉴委“讨论”出的意见是,“患儿因患上呼吸道感染……使用庆大基本符合治疗原则。”1998年6月2日,省鉴定结论为“本例不属于医疗事故”。犹如遭了雷击,朱鼎龙懵了,他搞不明白,“医疗事故鉴定到底有几种标准?”    聋儿朱逊难讨公道之事,经当地省市以及中央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全国各界人士的关注。先后有60多次报道不仅从情理上关注,还从医学、法理方面对朱鼎龙的奋争予以支持。中国《民法典》起草小组牵头人梁彗星教授两次致函关注小朱逊。1998年7月20日,朱鼎龙抱着残存的一点希望,拨通了江苏省有关主管部门领导的电话,询问“其剂量在允许范围之内”是不是算错了?答复竟是“你要问的话,你就上法院去……”    4,向卫生部长讨说法    3年奔波的结局,使朱鼎龙仿佛感觉走到了人生的尽头。他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常独自在黑暗的角落里踱步、啜泣。当时才36岁的他患上了神经衰弱、心律不齐。    在苦苦的追寻中,朱鼎龙又等来了一个泯灭的希望。1998年夏季,卫生部对他的复议请求作出答复:“……希望信访人相信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作出的最终鉴定结论,服从卫生行政机关的处理。”   1998年8月3日,朱鼎龙愤而起诉,向北京市高院递交了行政诉状,状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他认为:“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告负有法定的复议职责,但被告却拒不作出复议决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12天后,北京市高院函复:“我院已将诉状转至卫生部所在地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之后,朱鼎龙并没有等到任何“处理”的回复。    朱鼎龙一家人在无望的煎熬中走进了1999年,年初的一天,朱鼎龙突然接到一位好心人提供的信息:卫生部部长张文康不久将到江苏省扬州来。得知此消息的朱鼎龙又陡生出了莫大的希望。    这年元月29日清晨,一夜未眠的朱鼎龙惴惴不安地骑着自行车,颠簸了30多里乡路,来到了张文康部长下榻的扬州市迎宾馆。他小心翼翼地通过了道道关口,7点35分在餐厅圆桌上见到了部长。当时朱鼎龙避开一名拦他的女士,紧走几步,连呼“部长!小民有冤……”便跪倒在了部长面前。此时,他已全然忘却了部长曾是他的“被告”。部长连忙离座,双手搀扶起哭得似个孩子的朱鼎龙。和蔼可亲的部长仔细倾听了他的哭诉,并收下了他的一叠材料……    5,聋儿获赔36.7万元    投诉、上访,朱鼎龙经过5年的艰辛奔波,这位小学教师用尽了努力,但都没能为儿子讨回一丝公道,要得一文赔偿。他决定寻求法律途径。  2000年5月,朱鼎龙写给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的信,经过省、市级法院批转到了扬州邗江县法院。当年6月1日,县法院正式受理了聋儿朱逊医疗损害赔偿一案。   针对原告的指控,运西卫生院认为,使用庆大霉素并无不当,注射剂量不是8万单位,而是4万单位,并未超出允许使用剂量的范围。原告耳聋是因其特殊体质引起的,属医疗意外,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001年2月23日,经过9个月的时间,历经5次庭审,本以为胜诉无疑的朱鼎龙却得到了败诉的判决书。法庭上,当审判长念完了洋洋14页的判决书后,聋儿朱逊一家人失声痛哭,伤心的奶奶昏倒了过去。朱鼎龙一边大喊“冤枉”,一边将9岁的聋儿从原告席上扔在了法庭中央。转而,他又冲出庭外,不顾年迈父亲的追赶,不顾扑面而来的风雨,跌跌撞撞,冲向坐落在前庭中心的鲁迅塑像。他想和先生谈谈,明个道理出来,却看到了先生的脸上满是泪珠,无言对答……    2002年3月15日,朱鼎龙在一审上诉期内,选择了这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或许是3?15这个日子选对了。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2年12月4日,对这起在全国备受关注的医疗纠纷作出判决:认定运西卫生院的医疗行为与患儿朱逊注射庆大霉素致聋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院方用药虽说基本符合治疗原则,但剂量超大,其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对患者承担赔偿责任。总计赔偿额为36.76万元。    6,药物致聋留下警示    小朱逊药物中毒性耳聋事件,或许今天已告完结,其父朱鼎龙8年来的艰辛奔波也算是有了结果。8年来,这位小学教师可谓饱尝了辛酸与无奈,落得身心俱损。但是,他8年来的努力,不仅是在为儿子讨还公道,同时也是在为我国那百万之多因药物致聋的孩儿们呐喊!那些庸医、那些不负责任的医院、那些暗箱操作的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应该醒醒了!    在结束这篇稿子前,为了让更多的儿童避免小朱逊一样的遭遇,记者又走访了江苏省妇幼保健院等有关专家。据介绍,氨基糖甙(苷)类、利尿类等多种药物可使人耳致聋。医生们建议,从开始怀孕起,直至胎儿出生,孕妇禁止使用耳毒性药物,否则有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出生后,在6周岁之前,这段时间正是儿童听觉锻炼时期,国家规定禁用耳毒性药物;如果因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慎重用药,不得超量。    用药不慎致使儿童残疾的医疗事故应引起有关部门,特别是医疗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何维护患者健康权、加强医院的规范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慎用有毒副作用的药品,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永恒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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