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近日,市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牡丹区查处一家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而违规生产的农药厂。
根据举报,市质监局稽查局执法人员来到牡丹区某农药厂进行检查。该厂仓库内现存农药阿维菌素乳油10箱,产品执行标准为GB19337-2003,成本价为70元/箱,销售价为80元/箱,货值金额16800元,经调查,该单位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经案审委审理,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目前,此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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