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成功化解一起施用杀虫剂导致玉米苗枯萎死亡的农资纠纷,为农民索赔3200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月15日,中和镇群众向县信访办投诉,称在中和镇某农资门市购买的杀虫剂“叶虫清”,在玉米地施用后出现玉米苗枯萎、甚至死亡的情况。按照县农委领导的要求,为做好农户稳控工作,17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执法人员前往中和镇,与中和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一道,到中和镇中和村和排楼村调查核实受害面积和损失情况。经查,涉及受害农户5户,受害面积7.5亩,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3500元左右。随后,执法人员对该门市销售“叶虫清”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对未销售的“叶虫清”全部予以登记保存。经初步调查认定,导致中和村和排楼村5户农户玉米苗枯萎和死亡的直接原因是:该农资经销商在销售“叶虫清”时,告知农户的施用量与该农药标签标注的施用量不一致,导致施用剂量过大。18日,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与中和镇农业服务中心一起召集农药批发商和经销商与受损农户座谈协商,并达成最终协议:因销售方告知农户的农药施用量不当,给农户造成了损失,愿赔偿3200元药害损失。
提示:希望广大农户在购买农药时要按农药标签规定,注意查看农药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项,以免造成农药中毒、环境污染、药害等事故或者其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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