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指南 -> 打假维权
袋装食品霉变,工商出面维权
时间:2011-07-04 14:58:55来源:中国三农市场网作者:李锦

提要:袋装食品霉变,工商出面维权

  开袋食用的预包装食品---山东烟台市某食品厂生产的鱿鱼丝竟然是发霉变质的。看生产日期,尚在保质期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消费者蒿某遇到这个情况既是气愤又感到疑惑。
6月11日,蒿某的爱人从伊宁市某知名超市购买一大包零食,晚上边上网边享用其中一袋鱿鱼丝时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经仔细查看竟然发现食品包装袋内的鱿鱼丝长有霉点,气愤之下,蒿某找到该超市评理。但因赔偿金数额没有达成一致,且超市方解释态度问题,消费者不满意便来到市工商局进行投诉。
听取消费者陈述及查看了三袋鱿鱼丝内包装情况后,考虑到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消保科干部立即赶到伊宁市某超市就该批包装食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经现场查看,该超市中所销售的该批十几袋鱿鱼丝未发现霉变情况。执法人员随后对该超市库房进行查看,查询该批食品销售及库存情况。
经询问超市方,得知该超市在接到蒿某投诉后已将该批次存在霉变情况的袋装鱿鱼丝进行下架处理。考虑到该超市已对存在问题的商品进行下架处理,执法人员对超市方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落实进、销商品前验查工作,杜绝再次销售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同时要求超市方立即联系生产厂家,查明袋装鱿鱼丝发生霉变根本原因。随后执法人员在超市办公室进行了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一是超市退还消费者购买三袋鱿鱼丝货款30.6元;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按涉案商品价款支付十倍的赔偿金,超市方给蒿某支付赔偿金306元;三是超市方当面给消费者进行赔礼道歉;四是超市对该批商品进行下架处理。6月16日,经超市方与生产厂家沟通,对袋装鱿鱼丝发生霉变情况给予最终解释,确认霉变原因是由于操作工烘烤时间操作不当,导致该批次产品水分偏高所致。
据悉,生产厂家烟台市某食品厂早于2011年6月1日发现该情况并给乌市供货商发出产品召回通知书,要求立即将该批次所有产品进行下架和收回处理,待集中后返回生产厂家进行销毁,但因乌市供货商工作失误,没有通知到伊宁市销售商家并及时将该批商品进行下架退市。经乌市供货商确认,该公司只给伊宁市二家超市供货,目前二家超市已将剩余的35袋鱿鱼丝全部进行下架处理。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