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兰山区的孙女士反映:她在某家俱城花费6000元购买某品牌的床一张,一个月后发现该床被虫蛀,变成“虫蛀床”。经销商同意给予更换新床,但要求孙女士必须自行支付200元运费。对此,她非常不理解,认为商家的做法极不合理。在和商家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无奈之下支付了200元运费,将“虫蛀床”送到经销商处更换。事后,孙女士越想越窝心,遂即拨打消协投诉电话寻求帮助。
兰山工商分局金雀山消协分会接到指令后,立即对此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孙女士向执法人员出具了支付200元运费的票据,根据《山东省产俱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她所购的“虫蛀床”在包换期限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事实摆在面前,经销商最终承认了错误,同意支付家俱的运费,之前收取的200元钱也退还给孙女士,并感谢消协分会工作人员给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至此,这起申诉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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