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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商局05年三季度农药质量监测结果的通告
时间:2009-10-29 09:06:3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赵慧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2005年第三季度流通领域农药商品质量
定向监测结果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农药商品质量的监管,切实维护广大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7月-9月,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区部分市县市场上销售的农药商品进行质量定向监督抽查和检测,共抽查了农药商品50多个品种,230个批次。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监测结果
  本次共抽查农药230个批次,检测合格的176个批次,不合格的54个,总体合格率为76.5%。
  农药商品的检测结果如下:

农药商品名称 抽查批次 合格 不合格 合格率
有机磷杀虫剂 123 98 25 79.7%
杀菌剂 86 60 26 69.8 %
复合配剂 21 18 3 85.7%

  二、主要情况分析
  根据各市工商部门上报的农药监测情况分析,被抽查农药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量较大的有机磷杀虫剂假冒伪劣情况依然存在,商品合格率仍然偏低;二是杀菌剂质量问题突出,本次监测合格率仅为69.8%,未达到农业部要求的2005年市面上流通的农药商品质量抽查合格率75%的标准;三是部分农药有效成分含量严重不足。在54个不合格样品中,都存在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问题,有的商品部分有效成分甚至未检出,属严重不合格产品。例如,贺州市工商局抽检杀菌剂21个批次,有18个批次不合格,其中11个成分项目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据向农业部门了解,造成农药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没有真正把保证产品质量放在生产经营首位,获得生产许可证后,不按标准组织生产,随意变换产品配方,以图降低成本。抽查中发现新开发的产品和新剂型质量相对有保证,而老剂型问题较多。
  三、消费提示
  鉴于当前我区流通领域农药商品的质量状况,农民消费者在购买农药商品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购买农药应到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门店(如属于农资经销主渠道的农业“三站”、合法的农资生产厂家设立的销售点和农资连锁经营企业)。合法、正规的农资经营门店基本建立了完备的进销货台帐制度和商品质量信誉卡,工商部门还在门店明显位置设立了“工商服务 ‘三农’、红盾护农行动公示卡”,有利于消费者及时了解农资商品质量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要购买商品外包装上印制有生产厂名、产地生产批号和主要成分指标含量的农药商品。三是在选购农药商品时,要留意商品包装上的农药标签内容。农药标签上标注的名称、产品性能、用途等内容传递了商品的性能、质量等信息,有助于指导消费者如何安全、合理用药。
针对本次农药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商品行为和不合格农药商品依法进行了查处。农民消费者如何购买放心农资可咨询当地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遇到农资质量问题和发现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应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拨打当地12315。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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