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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时间:2009-10-29 09:07:0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赵慧

2005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流通领域肥料、农药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新闻通稿)

 

2005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珠海、佛山、梅州、惠州、汕尾、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等11市流通领域肥料、农药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4个农资销售经营点的284批次的农资商品,合格191批次,合格率67.3%。

一、肥料

这次抽查共抽查了54个农资销售经营点的肥料商品130批次,合格92批次,合格率70.7%。

(一)检测合格率如下:

肥料名称

抽查批次

占抽查总数%

合格批次

合格率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86

66

62

72.1

磷 肥

11

8.5

9

8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5

4

4

80

有机肥

12

9

4

33

尿 素

7

5

7

100

碳酸氢铵

4

3

4

100

氯化钾

1

0.8

1

100

药 肥

1

0.8

1

100

微量元素叶面肥

3

2

0

0

肥料合格率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肥料合格率上升9.4%。去年以来,各职能部门加强对肥料市场监督管理,加大打假力度,采取多项措施保护农民利益,对制假分子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

(二)质量分析

1、养分含量达不到标明值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复混肥料中,总养分不合格的有23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96%;总氮不合格的有11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46%;有效磷不合格的有9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37.5%;氯离子超标的有5批次,占不合格产品的21%。有机无机复混肥和有机肥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有机质含量不达标,水分含量超标,有机质不合格的共有17批次,占有机无机复混肥和有机肥不合格产品的100%。叶面肥产品几乎所有的技术指标均达不到登记的标准或标明值。

2、经营主体不规范。在监督抽查的130个次经销单位中,其中个体经营为69个次,占总抽查单位的53%。而所谓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经营企业实质上是名存实亡,基本上由个人承包经营。从抽查情况来看,许多经销商没有肥料方面的知识,经营规模小,没有严格的进货验货制度,没有向生产商索取登记证、合格证等必须的证件。在54个经销单位中仅有27家经销商经营的产品全部合格,占抽查总数的50%;有9家经销商所抽查的产品全部不合格,占抽查总数17%。肥料经营主体不规范是肥料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

3、包装标识有待进一步规范。与去年相比,包装标识有了较大的改观,假冒、仿冒包装、商标、产品名称的情况和将中、微量元素加入总养分有意误导农民的情况大大减少,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有严格按GB 18382—2002的要求进行标注,标注内容不够详细;二是地址不清,甚至不标注具体地址,有的只标经销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本次抽查质量较差的产品和企业有:江苏省徐州民生复合肥厂生产的通用蓝肥(委托揭阳市星皇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连续3年抽查不合格,标称总养分为25%,检测结果为14.3%;山东潍坊亚东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双东牌高钾型冲施肥标称总养分为40%,检测结果为19.5%,有效磷、钾含量和微量元素项目也不合格;三水田丰肥料公司生产的HUA TIAN BAO牌复混肥料标称总养分30%,检测结果为15.7%;南海市小塘良田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丰田牌硫酸钾复肥标称总养分为29%,检测结果为20.8%,所有项目不合格;翁源县景发复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发源牌旺康精制有机肥标称有机质含量30%,检测结果仅为3%。

二、农药

这次抽查共抽查了48个农药销售经营点的农药商品共计154批次,合格99批次,不合格55批次,合格率为64.29%。

(一)主要产品检测合格率如下

不同种类产品的检测合格率如下:

名 称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杀 虫 剂

107

67

62.6

杀 菌 剂

25

11

44

除 草 剂

22

21

95.5

主要商品检测合格率如下:

商 品 名 称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合格率%

5%氯氰菊酯乳油

7

5

71.4

阿维菌素乳油

8

6

75

18%杀虫双水剂

5

4

80

50%(或6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

13

3

23

3%井冈霉素水剂

6

4

66.7

10%草甘膦水剂

9

9

100

(二)结果分析

1、除草剂产品质量较好,杀菌剂产品则存在较大问题,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较多,特别是多菌灵质量问题最为突出。

2、与往年相比,这次抽查合格率有所下降。其主要原因是:往年抽查的主要对象是执行国标和行标的产品,今年则增加抽查了执行企标的产品,而问题较多的正是执行企标的产品。

3、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如标称上海华夏化工有限公司总代理及上海中兴化工有限公司总代理的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标称杭州大地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标称四川简阳旭日化工厂提供技术支持或生产的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标称安徽省亳州市康达化工厂生产的扑虱灵、标称上海大生农化有限公司总代理由安徽省池州新赛德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50%甲胺磷乳油、标称河北省企投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快毙(35%辛•氰戊EC)、标称上海天正农药有限公司总代理的由江苏省宜兴市生物化工厂生产的多效唑15%可湿性粉剂、标称航空航天部正阳六九三兴华化工厂生产由中国漯河绿科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总经销的枯黄一支灵、标称河北省保定农药厂生产由广东新至绿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特杀(阿维•辛EC)、标称安徽省合肥农药厂生产由上海宝丰农化有限公司总代理的80%敌敌畏乳油、标称山东维坊汉邦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由广州冠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粉虱凯杀均为假冒伪劣产品。

(三)质量分析

从检测结果看,造成农药质量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

1、生产企业不按标准组织生产,随意改变配方。

2、不少经销商以总经销或总代理为名组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3、目前对农药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不足。经营单位对所进货物来源,货物的质量缺乏必要监督;经营单位对销售货物的去向没有记录,一旦发生质量问题,难以追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领域农资质量的监管,对销售质量不合格或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以保障我省农资商品质量和农业生产的安全。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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