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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莞惠州跨市消费纠纷家门口可解决
时间:2009-10-28 16:54:2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赵慧

今后不论是深圳、东莞,还是惠州的消费者在三市任何一地发生消费纠纷,都可向消费者居住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昨日,深莞惠三市消委会在深圳共同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深圳惠州东莞消费者委员会合作协议书》,建立消费纠纷联合解决机制与消费维权长效合作机制。自下月起三地就将每月联合发布一次消费提示或警示。

  居住地消委会接到投诉后转移给纠纷发生地处理

  据了解,此次合作以深圳为核心,以东莞、惠州为节点的珠江口东岸地区建立消费维权联动机制,逐步实现深莞惠消费维权“一体化”,也为深化泛珠江三角洲区域消费维权合作探索经验。

  根据合作协议,在消费者纠纷投诉上,三市消委会之间建立了合作处理机制。凡是消费者在深莞惠三市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住地的消委会投诉。居住地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应将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如:购物凭证、合同、协议等)复印并随投诉材料移转消费纠纷发生地的消委会转移,由该地消委会尽快处理。“这就实现了‘就近受理,异地办理’,可极大地方便消费者,减少异地消费时发生消费纠纷后的维权成本。”

  下月起每月联合发布一次消费警示

  合作期间,三市消委会还将建立投诉咨询工作联络员和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消委会将指定专门1-2名联络员,具体跟进消费纠纷合作处理的协调,每年一次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消费投诉中出现的问题。

  此外,由于三地的一些消费产品或行为的互通性和关联性,今后对于发生在三市中任何一地的有苗头性、典型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信息,三市要及时告知,并共同发布消费提示或消费警示,以提醒和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目前我们商定是每个月联合发布一次,下个月就将正式实施。同时,商品比较试验和消费调查也将联合展开,计划是每年合作一个项目,比如手机、汽车等消费品。”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

  三市联手编制消费指南年内出台

  共同编印“消费指南”也是此次三市消费会合作的重头戏。据了解,该指南根据珠三角地区居民的消费特征和主要产品,选取了汽车消费、购房消费、移动电话消费、电器消费、家庭装修消费、装饰材料消费,快递业消费,以及食品安全系列消费等17个消费项目进行编制。

  记者注意到,如购房消费指南就将涉及到房产消费的常见程序与陷阱,常见不对等格式的协议书、合同条款,以及中介陷阱和按揭知识、省钱技巧等。而食品安全消费指南则涵盖牛奶、保健品、水果、蔬菜、桶装水、粮油、猪肉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食品等,并帮助消费者辨别食品选择误区。

  据悉,今年年内,包括汽车、家庭装修、装饰材料、食品安全、消费促销陷阱等5个项目的指南即将编制完成,届时将免费向三市市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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