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日前检验了20家知名品牌企业主动送检的1051份服装面料样品,发现其中约6%的样品含有国家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最严重者超标达190倍。为此专家告诫消费者:买衣服先看检验报告。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由23种可致癌芳香胺作为中间体合成的染料,也叫禁用偶氮染料。目前有资料可查的禁用偶氮染料约有360余种。该染料被皮肤吸收后,会发生还原反应,生成致癌物——蜒芳香胺化合物。研究表明,在芳香胺化合物中,2-萘胺和联苯胺的致癌毒性最强,它们可以使细胞内DNA发生结构与功能的改变,诱发癌症。
消费者买回服装或纺织品后,一般用水洗一下即可清除大部分甲醛。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非但不溶于水,还没有刺激性气味,人们只有通过技术检验才能发现,即使发现了也无法清除,因此其毒性较大。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国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强制性标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该规范明确规定,在服装生产中绝对不许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该标准实施过渡期为1年,即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纺织品和服装,一律要在标牌上标注是否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否则将受到处罚。
但目前不少纺织服装生产者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健康危害认识不足,因而不主动对所生产的产品和原料进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检测,其后果是使消费者无法分辨和去除,使健康受到威胁。面对这种现状,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这类有害物质的监控,以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另一方面广大消费者应该树立维权意识,在购买服装和纺织品时,要看清楚标牌上有没有标注不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或者向经营或经销者索取服装检验报告,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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