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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保委消费警示:识别医托“三招”坑人
时间:2011-03-04 15:31:4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丹丹

  辛勤劳作的农村患者,辗转来到大医院看病,却一不小心被“医托”连蒙带骗领到有“专家坐诊”的小门诊部,倾其所有后是既治不好病又浪费了辛苦赚来的治病钱。

  近日,福建省消委会频频接到患者投诉,称医托假借医生、护士、医院保安等头衔,游荡在福州各大医院,一些患者听信了医托的话,前往那些早就设下高价陷阱的门诊部,结果被乱诊治,乱用药、乱收费。

  据了解,医托工资一般采取底薪加抽成的方式,雇佣医托的医疗机构给他们的底薪在700元到1000元之间;西药和中药抽成比例不同,西药费的抽成一般是20%,中药费的抽成相对高一些,一般为30%;正是由于这些高额回担,所以导致医托日益猖獗。

  一位知情医生透露,我省医托现象存在已久,已出现组织化趋势,且有愈演愈烈严重破坏了医疗服务秩序。不仅使病人蒙受经济损失,还延误了疾病的诊治,严重损害患者的身体健康。

  为此,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识医托“三招”:

  第一招:与人套近乎。为取得患者的信任,医托一般以患者或患者家属的身份,与病人套近乎。

  第二招:诉说虚假经历。取得患者的信任后,医托接着以“亲身经历”谎称大医院不但贵而且治不好,某某医院某某教授是治这种病的专家,便宜有疗效,将患者骗至目的地。

  第三招:用高价药骗钱。在诊室,与医托联手的“医师”开出一些十分普通便宜的中草药,以高价卖给患者。

  此外,还提醒消费者注意,前往大医院看病时,要提防下列人员的异常行为:

  成员组成:一般都分伙,3到5人为一小组。为了消除戒心,中年女性居多。

  骗人方式:同病相怜,认识专家,介绍偏方。

  目标:外地人,农村人,孤身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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