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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消协提醒:“小长假”出行“五注意”
时间:2013-04-23 09:37:21来源:作者:小毛

  随着五一小长假的来临,旅游消费即将进入高峰期,以往一些消费者在出行旅游前不注意相关细节,致使在旅游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生旅游消费纠纷。内容涉及诱导或强迫购物,旅游价格混乱,旅游景点和时间缩小,住宿、就餐质量、交通工具低于事先约定标准等各个方面。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招远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外出旅游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单纯比较报价。消费者选择旅游线路或旅行社时,要详细了解《旅游合同》内容,要综合考虑交通工具情况、入住酒店标准、实际景点数量、自费项目、购物安排等多项因素。报价太低的要谨慎选择,要预防低价消费陷阱。

  二、要认真审阅《旅游合同》。对旅游线路行程、时间安排、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档次等级、景点及游览线路等内容,要在《旅游合同》上逐一明确。这些内容是解决消费争议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三、应谨慎对待旅游购物。在旅游景点或旅游行程安排的购物活动中,存在部分商品质次价高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宝石玉器、珍珠水晶、药材保健品等。消费者在旅游途中不要盲目购买。

  四、要注意食品安全卫生。外出旅游的消费者应选择清洁、卫生、有合法资质、管理有序的地点就餐,勿食新、奇、特食品。此外在购买土特产品时,应仔细检查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切忌一味贪图价格便宜而购买不合格食品。

  五、要注意用法律来维权。在外出旅游过程中,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不要自认倒霉,不了了之。应及时到当地工商、旅游、消保委等部门投诉,甚至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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