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1月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达到91万人,占农业人口的3.8%,同比增长17%,预计到年底可达110万人,占农业人口的5%,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我市主要采取4大措施,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市民政局、财政局积极做好资金预算和安排,市级补助资金达到5.67亿元,比上年增长77%;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出台了城乡低保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和动态管理规范,要求全市各区县做到“按标施保”,实施阳光救助;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城乡低保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召开4个片区会议进行分类指导,还对部分区县进行点对点指导;四是扩大分类救助范围。救助对象由4类增加到六类(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中70岁以上老年人、重病人员、残疾人员、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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