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实施的家电下乡工作大大激发了张镇农民群众挑选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作为此项补贴工作在该镇实施的唯一职能部门,镇财政所担当起了为群众审核票据、清算补贴款的重任。
为保证此项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在政府相关文件公布下发伊始,镇财政所人员便集中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正确理解各项补贴要求,全面了解掌握“家电下乡”补贴政策、工作程序、软件使用等方面知识。此外,镇财政所人员还对前来咨询关于补贴流程的群众进行耐心讲解,同时还发放他们一份印有补贴金额计算方式、所需票据等相关注意事项的宣传单,在提高自身服务质量的同时,真正把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农民手中、温暖到农民心里。
9月20日后,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加快补贴速度、简化补贴流程、方便农户更好更快地享受到惠民政策,顺义区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将按照发票金额的13%先行足额向购买人垫付补贴资金。镇财政所主动改变工作方式,积极搞好部门协调,积极与指定销售网点沟通联系,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财政补贴工作落实到位。
在近一年的补贴工作中,共补贴金额386424.2元。其中,家电产品补贴金额120719.3元。摩托车、汽车79辆,补贴金额26570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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