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11日讯 从省农业厅了解到,2009年全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1121家,相比2008年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多421家,增长60%。
据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市场主体。以农民自愿加入、自由退出为基础,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负盈亏为运行机制。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底,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2071家,其中海口市439家。入社股金总额达到10.64亿元。
据了解,海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幅增加有效解决了该省农业小型分散问题,提高了农民的产业标准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家庭承包分散经营体制下,初步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记者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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