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新一轮化肥收储工作正式启动。今年化肥收储数量为50万吨,与去年持平,收储时间截至3月31日。云南省工信委要求参与收储的企业在1月1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工信委,在收储到期后,收储企业也将按照标准以财政资金给予企业补贴。
在云南省工信委发布的《云南省化肥储备实施办法》中,规定了本次收储化肥的总量为50万吨,仅限于省内企业生产的化肥,其中尿素30万吨、磷肥10万吨、复合肥10万吨。
云南省工信委经济运行处一位有关负责人说,由于全省化肥行业的不景气,而且每年春耕期间化肥紧缺,特别是尿素缺口严重,所以延续了始于去年的化肥收储办法。经济运行处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前11个月,云南化肥折纯产量323.98万吨,增长9.6%。其中氮肥134.43万吨,产量止跌回升,上涨1.2%;磷肥189.54万吨,增长16.5%。而同期化工行业累计完成增加值102亿元,在11月份首次实现正增长。此外,磷化工出口完成7.2亿美元,同比下降52.6%。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指导处陈芳说,本次收储除了应对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也是对省内化肥生产企业的扶持,春耕期间也有利于保障农业生产,最终有利于农民。不过去年对收储的氮肥不得出省或出国销售的规定,今年并没有类似内容出现在该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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