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黑龙江省粮食总产435.3亿公斤,较上年增加12.8亿公斤,商品量324.2亿公斤,较上年增加18.15亿公斤。
自秋粮上市以来,全省粮食收购形势总体较好,进展顺利,市场购销活跃,农民余粮销售顺畅。截至1月15日,全省三大品种农民余粮销售量155.25亿公斤,占商品量47.89%。其中:水稻销售82.05亿公斤,占商品量68.4%;玉米销售50.4亿公斤,占商品量32%;大豆销售22.8亿公斤,占商品量48.8%。目前,全省各品种粮食收购价格均高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格和临储收购价格,并总体稳定。水稻市场收购价目前稳定在每公斤2.30—2.60元左右,比去年同期提高0.50—0.60元;大豆市场收购价在每公斤3.72—3.80元,部分区域食品豆收购价每公斤超过3.80元,比去年同期提高0.28元左右;玉米市场收购价折干粮每公斤1.54—1.60元,比去年同期提高0.25元左右。按目前市场价格和商品量测算,今年全省农民余粮全部销售后,比上年可增加卖粮收入100亿元以上,广大农民十分满意。这种大好形势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国家出台的粮食收购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支持。经我省多渠道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反映,国家相继出台了对我省继续实行水稻最低收购价、玉米、大豆临时存储收购政策,并提高了价格,放宽了玉米、大豆收购等级,实行敞开收购;继续实行我省水稻(大米)入关运费补贴政策;对具备一定规模的大豆压榨企业按不低于国家大豆临储收购价收购加工的大豆,中央财政每市斤给予8分钱补贴的政策;对南方16个饲料消费大省到东北地区采购玉米,中央财政每市斤给予3.5分钱补贴的政策。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部门在粮食收购期间多次派工作组到我省检查和指导工作,促进了粮食收购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出台的利好政策有力托起了我省市场粮价,农民余粮销售顺畅,确保了农民增收。
二是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吉炳轩书记在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强调要确保农业丰产丰收,搞好粮食收购和储运,促进粮食销售,保障粮食市场价格稳定;栗战书省长也对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一步推动全省粮食购销,省政府于去年12月7日召开了全省秋粮收购工作会议,吕维峰副省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做好今年秋粮收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积极贯彻抓落实,有力推动了全省粮食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精心组织和指导服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与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密切配合,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准备工作的同时,针对今年粮食市场收购价格高于政策性粮食收购价格、政策性粮食收购不可能全面启动的情况下,坚持“两手抓、抓重点、破难点”的原则,抓好粮食收购推进落实工作,突出解决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收购问题,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引导大豆压榨企业在国家补贴政策的支持下积极入市收购,促进市场活跃,确保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层层成立了秋粮收购工作专项推进组,实行了领导分片包干、一包到底的责任制;积极加强与各级农发行、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加了对市场化粮食收购资金的投放量;进一步强化为农服务措施,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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