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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谨防农村住建潮中的“去耕地化”
时间:2010-02-26 17:11:22来源:作者:马帅

  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文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为题,继续关注“三农”,其核心是“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除了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外,扩大农业补贴,继续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表示“把支持农民建房作为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建材下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多种形式支持农民依法依规建设自用住房”;另外,“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也是“一号文件”首次出现的表述。

  “一号文件”无疑再次显示出政府对三农问题拳拳关切之心,显示了将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显示中央将改善农村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显示中央正思考如何将扩大农村需求转化为拉动内需。

  推动城镇化、鼓励“建材下乡”、刺激农民“住房建设潮”于是成为一个政策选择。其实,一直以来,农村的“住房建设潮”规模都非常强大,2004年《土地管理法》的出台短暂性地遏制了一下,主要是通过对宅基地报批的控制。但是由于中国的城市化和城镇化迅猛推进,房地产市场“热得烫手”,形成了巨大的房屋市场预期,所以这种控制很快就“弱化”。不仅农民,尤其是其他强势利益群体看到了农村建房的巨大利益,例如可以隐形侵占更多宅基地;可以诱使农民卖掉耕地(强制定价)给集体、可以卖出更多的小产权房……所以,建筑潮的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通过建筑的形式来完成对土地的控制。

  坦率地说,刺激农民“住房建筑潮”,使其能够消化过剩的建材库存,以及提高水电消费。必要的前提条件是农民必须有一笔资金,无论它的来源是辛苦的储蓄还是卖地收入(将耕地卖给集体)。实际上,由于农村货币收入的不足,农村的储蓄率远低于城市储蓄率,导致农村建筑潮的相当一部分启动资金是靠卖耕地收入,而卖耕地收入的方式大多并不是跟村集体“议价”,而是执行一个强制的价格,例如江西很多地方水田耕地1亩价格不到2万元,安徽的耕地价格每亩只有1万多元。于是,如果政府过度刺激农民“建设潮”的话,其实意味着诱导农民廉价卖出耕地,实现所谓的农户“去耕地化”。如果地方政府以及乡镇政府没有考察农民本身的意愿而执行有偏的话,那么这其实隐藏着巨大的寻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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