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宣布卖股还债,TCL董事长李东生近来饱受争议。
对于先借助利好信息炒作股价、再不失时机地减持等一系列“操作”的质疑,TCL始终表示,减持是为了还债。然而,减持公告公布前,李东生背负着1亿元的个人债务并无人知晓。TCL既没有披露1亿元借款的来源,也没有在定向增发时披露认购增发资金的来源。
在一系列利好之后,股东迅速减持。投资者质疑,李东生是否利用信披漏洞进行套利——资金闲置者通过借款给高管,然后通过其名义参与定向增发等进行财务投资,最后获得稳健收益。
借款“来无影”
记者查阅2010年7月公布的TCL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2010年年报,其中都没有披露李东生借款的信息,这意味着如果不是减持的公告,大多数投资者甚至不知晓当初TCL完成的定向增发里还有这么一笔巨额借款。
一位TCL的投资者质疑,要还钱的时候才告诉小股民之前借了钱,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但2010年定向增发前,李东生将其所持401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全部质押有迹可循。据当时的公告称,其质押对象是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但李东生截至2011年3月份依旧在不断质押股份。
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以质押股份的形式获取借款,解除质押应在得到还款后才会实现。”而李东生的减持和解除质押的公告却在同一天发布,由于质押股权与借款的关系,在公告中未有提及,因此资金究竟如何腾挪,外人不得而知。
多位投行人士表示,虽然目前没有规定定向增发要披露资金来源,但既然涉及短期借贷资金,就应该在上市时有所披露,“因为这是造成未来减持的动机之一,同时也和发行有关,那么应当披露,对其他认购股东也有告知的义务。”
也有投行人士认为,是否披露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没有规定要强制披露的,就不存在披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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