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流通领域“农资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座谈会现场
与会代表在参加“诚信宣言”签字活动
“我们要牢固树立“诚信兴企”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依法诚信经营,全心全意服务‘三农’。”3月13日,在由河南省工商局和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主办的2010年河南省流通领域“农资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座谈会上,20多家我省和在我省经营省外农资企业代表参加了“诚信宣言”及签字活动。
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农资市场质量状况直接关系农民收益和农民权益。加强农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是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是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具体举措,是践行人民政府为人民宗旨的实际行动。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化肥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注和傍名牌等违法行为。近年来,一些中小农资生产厂家为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更大的利润空间,在农资商品的外包装上,对产品的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出现了“傍名牌”现象,复合肥存在问题最为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流通领域农资市场秩序,净化农资市场环境,推进全省农资企业诚信建设,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特组织动员我省和在我省经营的省外农资企业联合签署“诚信宣言”,使更多的农资企业积极参与到“诚信农资经营企业”评选活动当中来。
据介绍,省工商局拟会同农业、质量技术监督、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河南省“诚信农资经营企业”评选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企业参与,行业协会推荐,以公益性服务为主,不收取参选单位任何费用,旨在逐步建立农资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含外省生产企业在河南设立的经销企业)并从事肥料、农药商品经营的企业,只要符合主体资格要求、产品质量要求、行为规范要求和诚信制度建设等方面要求,都可参与评选活动。具体的评选办法,待与农业、质量技术监督、供销合作社等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沟通,达成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座谈会上,出席现场的20多家农资企业代表还参加了“诚信宣言”及签字活动。
附:
2010河南农资企业诚信宣言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没有诚信的企业,一定无法立足于市场。只有诚信,企业才能赢得市场,求得长久发展。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诚信危机已经关系到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恪守质量兴企、品牌兴豫、诚信经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
为提升我省农资企业诚信品牌形象,打造“诚信河南”,提高河南农资品牌的整体信誉度和美誉度,为促进河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河南财鑫集团携全体参会农资企业同仁发起倡议并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诚信兴企”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依法诚信经营,全心全意服务“三农”。
二、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企业自律,建立规章制度,完善诚信机制,不遗余力地为河南农村市场提供货真价实的产品和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农资商品质量保证体系,严把产品质量关,做到不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资商品,坚决抵制和反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商)品等欺诈、失信行为。
四、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信守合同,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保证商品服务信息的真实性,不误导欺骗消费者。
五、健全企业投诉受理机制,及时认真解决农民的消费投诉,对合理投诉解决率达100%,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六、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维护农资市场稳定;积极配合、支持执法机关农资打假工作,杜绝坑农害农行为,营造良好的农资经营和消费环境。
七、加强对农资商品的科技指导服务工作,主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安全使用农资。
八、主动接受政府、行业和消费者监督,加强自律,践行诚信,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为加快河南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九、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与同行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竞争与合作,决不搞不正当竞争,不恶意诋毁竞争对手,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用诚信回报社会,实现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我们决心用实际行动,做诚信经营最坚定的执行者和捍卫者,为建设信用社会,为实现中原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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