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区特别是西安、宝鸡、咸阳等大中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要按照20—3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1万平方米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2—3万常住人口社区建设一个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蔬菜交易市场的标准,改造建设一批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地对接”、“场企对接”,强化产销衔接;加大对蔬菜农贸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主要的耐储存蔬菜品种5至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加快推进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建设,稳步扩大全省蔬菜种植面积;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谋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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