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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
时间:2009-10-30 09:06:3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马帅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日前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服务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在确保持续提高对农户和农村小企业服务水平前提下,突出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帮助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

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积极围绕“三农”发展的新需求和新变化,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不断拓宽农村小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以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从7077亿元增长到14498亿元,年均增长211%;农户贷款余额从5599亿元增长到12238亿元,年均增长232%;农户贷款面从6500万户增长到7742万户,覆盖面从28%扩大到326%;获得支持的农村小企业总数达到197万户,贷款余额9057亿元。

蒋定之表示,要扎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市场调研,全面了解当地农业农村经济的特色产业、优势品种和政策导向,准确掌握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分布、发展水平和金融服务需求,增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加大对产品特色优势明显、组织运行顺畅、经济实力较强、服务功能完备、信用状况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对于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贷款拖欠的,可本着商业原则,视其历史信用状况等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并适当追加贷款投入,帮助其恢复生产发展。

三是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积极开发和引入适合“三农”需求的金融产品,加强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间的业务合作。

四是探索完善担保和保险机制,凡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价值评估合理的各类资产,都可以作为贷款的抵(质)押物;支持发展具有担保功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和保险公司等各有关农村市场利益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和互动合作机制。

五是加强和改进贷款风险管理,始终强调贷款风险防范,完善内部控制和业务运作机制,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确保新增贷款的高质量、信贷支持的可持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和持续监测,对恶意违约的要实施信用制裁;对重点客户和优质客户,推行“一站式”服务,并在信贷审批、利率标准、信用额度、信贷种类等方面提供方便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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