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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互助小银行 巧解农民借贷难
时间:2009-10-30 09:06:4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马帅


―――长丰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运行良好
日前,造甲乡宋岗村徐小集组崔贤怀,正忙着搭建自己的新养鸡大棚,他刚刚上市的一棚鸡净纯收入1.3万元,这一季要再增加1座棚。谈起建棚他感慨到,“没有村里的小银行,哪有咱今天的养鸡棚”,村民谭超抢着说:“这是我们农民自己的小银行,今后生产经营贷款再也不用愁了” 。原来造甲乡宋岗村作为立华养殖公司的养殖示范点,走公司 农户的模式,建大棚养鸡是该村农民脱贫至富的主打产业,徐小集组崔贤怀一直苦于无法筹集资金而不能建大棚养鸡,年初因为得到“村里的小银行”的支持才建起了养鸡大棚,走上了脱贫致富的康庄大道。
村民口里的“村里的小银行”,是村民对“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会”亲切的称呼。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是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到户的一种新模式,通俗地讲就是政府注入一定财政扶贫资金“铺底”,农民自主自愿地以自有资金入股,成立用于生产发展的资金,采取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支持贫困村农户开展生产性项目,从而实现扶贫资金的一次投入,农民持续受益的良好模式。2006年11月我县作为市级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县,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了杜集乡创新村、陶楼乡石集村、造甲乡宋岗村三个村进行试点,县财政局与试点村和所在乡镇签订了《长丰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使用管理协议书》,并按每户1000元标准,先期将60%资金拨付到各个资金共管小组,其余40%资金在第一轮贷款投放使用评估验收合格后拨清,同时,本着自愿原则,参与村民按每户100-300元(不计息)标准交纳入股资金,共同组成互助资金。
“互助资金”由村民以民主的方式选出的“五人资金共管小组”进行管理,并向县财政局承诺。“互助资金”实行民主管理、共同参与、民主决策、共同监督,每户一次借款原则上为1000-5000元,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农户。借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一年。借款利率按照等于或略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由村民集体讨论决定,产生的利息收入60%转作资金,以扩大资金规模,40%用于公益事业和管理费用。其借款程序按照“户主申请———担保人签名———资金共管小组审批———公示———签订合同———发放贷款”的程序办理。资金财务管理实行专人专账,严格审批手续,日清月结,随时公开,定期公布,接受村民监督。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每运行一年,县财政局按照制定的绩效考评办法将对其周转率、回收率、保值增值等指标进行考核。对实现增值的给予奖励,扩大资金规模;对管理不善,资金未发挥效益的,将予以通报,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将收回财政拨入的扶持资金。2006年底省里又将我县纳入全省07年度“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工作试点县,并一次性拨付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50万元。根据“互助资金”入选条件,经乡镇、村申报推荐,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16个乡镇、工业区选择了17个村作为试点单位先行进行省级互助资金试点。
截止目前,我县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总量已达73.5万元,其中:财政安排资金65万元,农户配套交纳互助资金8.5万元,互助资金参加户数650户,其中240多户享受了互助资金贷款,受益人口达750多人,户均增收800元。第一轮互助资金贷款也将于6月份开始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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