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设施农业上规模、上水平,完成上级下达的设施农业新建温室面积5400亩、新增储藏保鲜容量0.63万吨的任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牧民大幅度增收,奇台县严格按照州党委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推进设施农业发展:一是政府推动,农民主体原则。坚持政府积极引导,充分发动农民,依靠农民,加快发展。二是因地制宜、规模推进原则。依托资源,规划先行,合理布局,集中连片。三是市场导向、品牌带动原则。围绕市场,调整结构,创建品牌,提高质量,提升效益。四是专业生产、多元联动原则。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鼓励农民退出大田,专事设施农业生产。引导农民、种植大户、合作组织、大企业和大集团参与设施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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