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最高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提到,行政诉讼告状难现象,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
■ 核心提示
按法律规定,对拆迁本身或拆迁安置补偿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事实却是,被拆迁者遭遇的常是不受理,或不立案。
最高院《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提到,行政诉讼告状难现象,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
告官难,难在哪?最高院提出,严禁“以服务地方中心工作”作为拒绝受理的借口,可谓点中要害。纵观当下土地拆迁纠纷的不立案,多是地方“土政策”在作怪。
当诉讼无门,被拆迁者会上访甚至走上极端道路,矛盾进一步加深。专家指出,相关法律法规,在很多地方形同虚设,是问题之根本所在。
全家人被赶出家门8个多月了,到3月26日,河北邢台市清河县戈仙庄村村民张保俊,还没讨到一个说法。
去年7月1日,他的房子被强拆。张保俊认为县政府的拆迁违反程序。他想要个说法。
8个多月后,张保俊发现自己陷入了窘境,无论是行政申诉,还是法律途径,“怎么就路路不通呢?”
类似的经历,山东省聊城市念窑村的念以静等村民,已经历了近5年。
念以静等人跟张保俊一样,认为自己遭遇的拆迁违法,他们要求撤销拆迁许可。
五年告状下来,拆迁许可没有撤销,全村100多户人家的房子倒陆续拆迁了,剩了念以静等6个“钉子户”。
告状中的张保俊,陷入了一个循环,从县到省,从省到县,就是无法立案。
因不断向各级部门反映问题,张保俊最近听说,当地政府部门要抓他。不管消息是否属实,他都“吓得不轻”,一度想去躲藏。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