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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清水河县:土地乱象调查
时间:2012-03-21 17:33:50来源:作者:
    清水河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呼和浩特市最南端,地处呼和浩特南山区,属国家级贫困县。该县总面积285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63万亩;总人口132224人,其中农业人口113921人。
    2012年2月份以来,《民主与法制》社陆续接到清水河县北堡乡、韭菜庄乡等地农民反映,当地乡、村干部层层克扣、贪污农民退耕还林补助和各类扶贫款,个别村干部非法收回农民承包的土地,当地农民享受不到国家惠农政策,生存艰难。当地群众对这些现象非常不满,认为国家给农民的各项补助和扶贫款俨然成了村干部的致富款。
    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当地农民的生存现状又如何?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深入内蒙古清水河县多个乡、村进行深入采访。
     2012年3月2日,记者来到清水河县韭菜庄乡北槽碾村采访。
     “我们家世世代代居住在北槽碾村,以种地为生。2000年,村支书张三以我拖欠税费为由,强行收回我们家承包的75亩土地,包括12亩退耕还林地。经县检察院调查,这些退耕还林地的补助款被乡政府以我的名义领取,其余土地被村支书张三承包给他的亲戚和个别村民。”清水河县韭菜庄乡北槽碾村村民王三仝说。
    同村的张建华遭遇了同样的厄运:“我们家原有92.5亩承包地,自2002年起,56.5亩退耕还林地的补助款被别人以我的名义领取,其余的36亩耕地被张三占有或承包给了他的亲戚,分别是:张三10亩,张二旦(张三的叔父)4亩,王平(张三的外甥,非本村人)14亩,高文清6亩,高在有2亩。”
    村民告诉记者:北槽碾村有十几户村民的耕地都被村支书张三非法收回。
    王三仝说:“张三在村里横行霸道。很多村民都怕被打击报复,选择默默承受。但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多年来一直在四处反映,好几次都晕倒在路上,现在儿子和女儿都不敢让我出门了。”
    随后,记者来到北槽碾村村委会,见到了村支书张三。
    针对村民们反映的问题,张三说:“他们这几个人都外出打工了,一直没有缴农业税,有的耕地都撂荒了,所以村里就把他们的地收回,承包给其他村民了。”
    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指出“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欠缴税费和土地撂荒为由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已收回的要立即纠正,予以退还。”
    3月7日,记者来到清水河县农业局,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任何理由违背农民意愿,收回农民土地的做法都是不对的。
    乡、村干部虚报土地 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
    退耕还林补助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时,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是很多农民退耕还林后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然而,据清水河县多个乡、村群众反映,自2000年以来,全县多个乡、村都存在乡村干部虚报、冒领、贪污农民退耕还林补助款的情况。
    韭菜庄乡长渠村村民张占全告诉记者:“ 2001年,村民在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时发现,韭菜庄乡原书记刘志华利用职权,将村里的737亩土地据为己有,并捏造假名16户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捏造的假名分别是:张海有50亩、张占祥70亩、张锁祥50亩、张润生60亩、张占兵40亩、张润后50亩、张青70亩、张银后70亩、张长付40亩、张占和18.5亩、尚福仁35.8亩、张永28.2亩、张俊平39亩、张忠义41亩、张二娃36亩、张六一38.5亩,共16户737亩。2003年,刘志华将这些土地篡改至其亲信名下,代他领取退耕还林款。”
    张占全无奈地说:“后来,我们将刘志华以及北槽碾村村委虚报、贪污退耕还林款的事举报到县检察院,检察院立案调查了。然而,几年过去了,至今也没给我们任何答复!刘志华早已升任县水利局局长。我们越告,他的官越大了。”
    北堡乡长沟门村村民乔存兰反映,早在2004年,村民们就发现,村委会的李美存(现任村支书)、樊光荣和北堡乡林工站站长孙贵串通一气,用该村村民的名义,虚报退耕还林2060亩,非退耕地1160.6亩,并冒领补助款。该村村民1亩退耕还林地,村委会只记0.75亩。不仅如此,国家给农民有种苗费补助,但孙贵却以每株0.5至1元的价格收取村民种苗费。同时,国家支付给农民的种苗费,却被孙贵从林业局冒领。
    发现这一情况后,村民们便开始搜集相关证据。2004年,村民将举报材料和相关证据交给检察院,然而,检察院至今也没给村民答复。乔存兰气愤地说:“自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北堡乡林工站站长孙贵短短几年之内,贪污了巨款,因为光是长沟门村虚报冒领退耕还林就查出来2000多亩,全乡有多少?全县呢?”
    4名村官贪污落马 判决结果村民不服
    2009年,北堡乡四道坪村胡君等村民向清水河县检察院实名举报:该村村委会4名村官集体贪污农民退耕还林及各类补助、扶贫款共计298万余元。
    清水河县检察院经过初查后认为情况属实,于2009年6月3日立案侦查。
    2009年9月22日,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对北堡乡四道坪村原村支书梁海等4人集体贪污退耕还林款一案作出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原四道坪村党支部书记梁海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判处原村委会主任刘天才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零6个月;判处原村委会会计孙保生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判处原村委会副主任王改青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
    自此,这一村委会集体腐败案算是告一段落。然而,对法院的判决,村民并不信服。胡君告诉记者:“我们举报的村委会4人贪污退耕还林款,都是我和全村村民一个个核对的,检察院调查以后给我的答复是:经过调查,与胡君实际举报内容一致。然而在公诉时,涉案金额、退耕还林亩数都大大缩水。这4个人贪污金额巨大,却全部判了缓刑,贪污这么多也不用坐牢,其他村的村官们没什么顾虑了……”
    随后,胡君向记者提供了清水河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复印件,仔细看过之后,记者发现,这4份判决书“漏洞”百出。主要是对贪污的具体数额认定不清楚。
    比如,在清水河县法院“(2009)清刑初字第48号”判决书上,这样写到:“2002年、2003年,孙保生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11258.00元,交给梁海5000.00元,其余6528.00元据为己有。”
    然而,在法院对梁海的判决书上,并未显示“孙保生交给梁海5000.00元”。村民气愤地说:“既然法院认定孙保生贪污的5000元交给梁海了,给孙保生减去了5000元,是不是应该给梁海加上5000元?”
    揣着重重疑虑,3月7日下午15时许,记者来到清水河县检察院,当时负责该案的反贪局局长王利平告诉记者:“办理该案的人都不在,外出办案去了,这个案子过去几年了,那么多的数字我也闹不清。”
    记者拿出梁海的判决书,问检察院和法院最后认定梁海贪污49391.65元,这个数字是怎么来的?
    王利平说:“就是梁海共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140840.00元,减去用于公务支出的90448.35元得出来的。”
    随即,王局长拿出了计算机,向记者计算这个数字,然而计算出来的数额却是50391.65元,王局长说:“嗯?差1000块钱?这个你们去问问法院吧,这是法院出的判决书,里面没有我们检察院一个字,你们找法院吧。”
    四道坪村村民付亮说:“我们一直坚信检察院、法院在办案时,涉案金额等数据肯定会计算得非常精确,然而清水河县检察院和法院对该案涉案金额的计算实在令人震惊!检察官和法官们不可能会算错,这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
    账目被篡改 调查面临取证难
    由于对清水河县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四道坪村村民又向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反映,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委托托克托县检察院进行审查。
    托克托县检察院反贪局陈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检察院把这个案子转下来后,我们把清水河县北堡乡和原暖泉乡的帐复印了回来,但是他们竟然没有标准帐,只有花户帐,我们检察院4个同志花了2个月时间也没看懂,后来把会计事务所的人请过来也没闹懂,帐太乱了,没办法查。我们只好让清水河县把帐拿回去重新做,我们之后再进行审查。同时,这个案子清水河县检察院已经查过了,托县检察院和清水河检察院属平级单位,能不能查还是个问题,我们已经准备向市检察院汇报。”
    由于群众反映强烈,内蒙古纪委也曾调查过清水河县退耕还林补助问题,但群众每反映一次问题,县里就会自下而上改一次帐,有好几套帐,非常混乱,很难查出问题。现在,从村里到县里的账目都统一了,相关部门要调查取证确实面临着困难。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012年3月7日,记者采访了清水河县委宣传部部长兼北堡乡党委书记杜贵忠。
    杜贵忠说:“清水河县退耕还林的问题纪检委查过、检察院也查过了。老百姓每年都上访,这些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清水河的退耕还林从1999年开始,到2001年时都很不正规,刚开始搞退耕还林,乡、村两级干部想从中弄一点,实事求是的说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是,高玉喜当纪检委书记时,对全县的退耕还林问题进行了调查,也做了处分,哪里会像群众反映的那么严重?如果真像他们反映的那么严重,我们会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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