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昨受审 行贿人多为房地产商
昨日,曾担任过法官的增城市原副市长刘荣照再次走进了法庭,但这一次他却坐在了被告席上。检方指控,刘荣照收受多名房地产商等人贿赂近1500万元,且在整合闲置土地中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478万余元。拿到好处后的刘荣照自然也为房地产商效力,在诸如办理产权证明、工厂扩建选址、拿地等方面提供“帮助”。昨日,广州市中院在花都区狮岭法庭开庭审理该案。文/记者林霞虹 实习生赵庆梅
今年48岁的刘荣照是增城本地人。昨天上午10时许,身着褐色囚服的刘荣照被带进法庭。
刘荣照对法庭是再熟悉不过了。1985年7月,刘荣照从广州市司法学校中专毕业后,就进入了增城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1990年任审判员。此后,他又历任石滩人民法庭副庭长、庭长。
1996年1月,刘荣照离开法院系统,担任新塘镇副镇长。2004年2月,他又调任增城荔城镇党委书记。2006年11月后,刘荣照仕途更进一步,任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10年3月,刘荣照当选为增城市政府副市长。
刘荣照在担任副市长期间,分管国土房管、土地储备开发、“三旧”改造、中心镇和新农村规划建设等工作。而他也正是“栽”在了房地产商手里。
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后开始讯问刘荣照。在讯问之前,公诉人还特意向刘荣照声明,希望曾经当过法官的他能在法庭上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过刘荣照却并不直接承认自己犯了哪些罪,而只是反复说:“希望法官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法律来判断我是否构成这个罪。”
犯罪内容一:假“投资”一年索贿500万
检方指控刘荣照所犯的第一大罪行是受贿。据指控,刘荣照涉嫌12宗受贿事实,共计受贿近1500万元。这些受贿无一例外都与房地产有关。
2003年1月,刘荣照在任新塘镇镇长期间,得知增城市顺欣房地产有限公司收购土地,拟进行商业开发,即向该公司老板提出以所谓投资入股的名义,参与该公司的收购开发。
刘荣照亲自制订了合作开发的协议,通过顾恩洪与钟、胡签订了该协议。签约后数日内,刘荣照的姐夫顾恩洪按照刘荣照的授意,将80万元送到顺欣公司。2003 年8月,顺欣公司取得了80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通过一番“投资”,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刘荣照、顾恩洪共同索取贿赂款500万元,“投资收益”高达6倍多。
对这笔索贿,刘荣照辩解说是他姐夫顾恩洪的投资收益。他说,当初姐夫投资了150万元,并不是80万元。后来的500万元“投资收益”,他自己也并没有拿。
犯罪内容二:私自引资整合土地致国家损失478万
除了受贿外,刘荣照还被控滥用职权罪。据指控,2004年间,增城市政府为加快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决定整合、出让该市荔城街三联村工业园3000多亩闲置土地。而时任荔城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刘荣照,利用他主管街道办与相关公司洽谈购地工作的职务之便,在明知和记黄埔公司已与政府部门达成购地意向的情况下,仍擅自决定短期引进私人资金参与政府土地整合。
2004 年底,刘荣照伙同顾恩洪与广州市增城骏杰房地产咨询服务部陈就泉(另案处理)商定,由刘荣照与陈就泉共同整合该土地共约89亩。最终,陈就泉只出资569 余万元,扣除土地成本和其他费用,陈就泉获利478万元。刘荣照这一行为,导致荔城街道办向私人老板无端支付了不该支付的土地整合款478万元,造成了国家巨额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对于检方的这一指控,刘荣照说,当时引入资金是集体开会决定的,并不是他一个人私自决定的。http://news.qq.com/a/20120918/0003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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