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市农委召开了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各项工作任务。会议表彰了2012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乡镇监管站建设和检验检测大比武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全市62个乡镇农产品监管站集中配发了仪器设备。全市各区县农业部门分管领导、科长、农检中心主任、部分区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市农委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和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农业厅、市食安办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2年,全市各级农业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为目标,以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检验监测网络体系,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在农业部组织的4次例行监测中,我市主要农产品平均检测合格率达到99.69 %,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200余个次,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400余家,检查农药、兽药、化肥、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及销售点1121家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4494余家次,检疫畜禽600.89万头,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和诊疗点177个,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2件,集中销毁假种子6万公斤、假兽药3000公斤,有力维护了农民利益,保护了农业生产。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监测体系初步健全。按照政府负总责,三级(市、县、乡)有机构,监管到村组,检测全覆盖的要求,完成了市农检中心计量认证和检测扩项任务,临潼、长安农检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灞桥、阎良、蓝田、周至、户县、高陵等6个区县农检中心项目仪器设备招标和实验室改建工程已经完成,检测仪器、检测车辆已经基本到位。新建159个乡镇或区域农产品监管站,其中区域站13个,乡镇站146个,实现了全市涉农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全市70多个生产基地继续推行标准化生产、一体化认证、品牌化经营、制度化检测、标识化准出五项产地准出制度,7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50多个连锁超市和30多个农贸市场继续推进入市验证、无证抽检、安全承诺、信息公示、不合格农产品就地销毁五项市场准入制度。全年累计抽检农产品34万余批次,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查处并销毁病害肉1500余公斤、不合格蔬菜750公斤,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新制定地方农业标准12项,编制农业生产技术规程18项,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3个;新认定无公害基地51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 52个、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1个,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推广无公害农产品标识500万枚;新增农产品商标注册39项,获奖品牌农产品29项。组织开展了长安、灞桥、户县、高陵等区县的鲜桃、葡萄、草莓、樱桃、西瓜、蔬菜等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参加了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十一届中国西部农产品交易会等展会,展示了我市猕猴桃、石榴、葡萄、果酒、果干等特色农产品和农业加工品,提升了我市名优农产品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扩大了市场占有率,促进了农产品市场营销工作。
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围绕一个目标(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坚持两个抓手(即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突出三个着力点(即着力深化专项整治、着力加强农业标准化、着力推进支撑体系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落实,深入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检验监测,健全体制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努力使全市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确保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
2013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全年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5项、编制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10项、新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35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5个,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4个;定量检测农产品1200批次,定性速测40万批次;组织申报市级以上农产品名牌3个、申请农产品商标注册10个。围绕上述目标,2013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农业标准化实施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三品一标认证步伐。二是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应急处置和追溯体系。三是切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健全和完善检验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检验监测支撑和保障作用。四是加强农产品宣传推介和产销衔接。五是切实加强监管检测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着力强化监管检测人员培训工作,大力加强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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