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是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试点县。近日,该县把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专门研究制定了《加快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四项扶持奖励政策,积极鼓励农民开办家庭农场。
一是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门用于家庭农场专项扶持补助和奖励。对运作好、成规模、有成效、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评定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的,一次性奖励1-3万元,评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奖励3-5万元。
二是给予项目倾斜。研究明确了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的办法措施,大力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家庭农场申报项目,争取国家、省、市资金的扶持;
三是开辟家庭农场用电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
四是简化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并实行零收费。为了保证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本县还对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登记授牌办法、三年发展目标进行了明确统一,并按照园区化带动、基地化承载、科技化支撑、专业化服务的思路,对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制定了相应建设标准,指导开展了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据了解,目前该县已有50多户家庭农场主到县土地流转中心咨询登记注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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