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共流转集体林地面积93036亩,流转金额9509万元。
据了解,2007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启动实施。通过建立林权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实施林权登记发证,规范林权流转和林权抵押贷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目前全市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林权信息平台,实现林权信息共享,林权管理及流转信息实现网络化管理,积极与省级沟通联系,市、县区确定专人负责和经办林权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经过安装、调试和联网,于2012年底,实现了市、县、区三级共享林权流转交易信息,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我市实施了确权发证,保障林农利益。为明晰森林增长工程新增森林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增长工程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目前,各县、区正在对2013年森林增长工程新增的森林资源进行调查测量、勘界确权,力争2013年年底前完成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做到林定权、人定心。
我市还吸纳社会资本,依法流转集体林权。各县、区积极采取措施,依法按照按程序进行流转,鼓励个体工商业者、大户能人及企业老板等投资发展林业。据统计,截至目前,含山县、和县以及当涂县等以出租、转让等形式,共流转集体林地183宗,面积达93036亩,流转金额9509万元。
据悉,我市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深挖林业增收潜力,加快推进森林经营,拓展林农增收渠道新途径。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林下种植、养殖经营实体177个,林下种植、养殖面积达30267亩,林下经济就业人数2971人,2012年林下经济总收入5079万元,人均纯收入突破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顺林通讯员吕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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